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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就医的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2:20

人吃五谷杂粮不免有身体不适之时,患病后借用、冒用别人的医保卡就医的现象在日常日子中也层出不穷,虽然原因或许各有不同,但别以为这样的行为无伤大雅,其实质关于出借方及借用方、冒用方来说都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许构成犯罪,并且一旦自己患病,将无法享用正常的医保报销待遇。
首要,该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实会遭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则,“以欺诈、假造证明资料或许其他手法骗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得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得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其次,该行为假如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欺诈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状况,评论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欺诈罪的意义及骗得养老、医疗、工伤、赋闲、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许其他社会保证待遇的行为怎么适用刑法有关规则的问题,解说如下:“以欺诈、假造证明资料或许其他手法骗得养老、医疗、工伤、赋闲、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许其他社会保证待遇的,归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欺诈公私资产的行为。”
最终,借用、冒用别人医保卡就医,一旦发作医疗事故或需要做一些人身危害的司法鉴定时,借用、冒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证。由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准则,在全部就医资料均显现别人名字的前提下,就需要借用、冒用者举证证明自己是实践就医人,难度很大。
借名就医危险多,避免一时的不小心,变成沉痛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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