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利伟诉新乡市舜景科贸有限公司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21:17原告常利伟,男,
被告新乡市舜景科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新乡市平原路189号,实践住所地:新乡市中纺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杨瑞霞,该公司总经理。
托付代理人张广利,该公司副经理。
托付代理人朱命海,新乡市红旗区148法令服务所法令工作者。
原告常利伟为与被告新乡市舜景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科贸公司)专利技能转让合同胶葛一案,于2010年1月25日向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为,本案属知识产权胶葛,因而移交本院审理。本院于2010年2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6月2日,揭露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常利伟、被告舜景科贸公司的托付代理人张广利、朱命海等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原告常利伟诉称:2008年7月28日,常利伟相信了舜景科贸公司的夸张宣扬,与舜景科贸公司签定了太阳能沼气罐设备技能转让合同,随后向舜景科贸公司交纳了13000元的技能转让费。舜景科贸公司违背合同约好,未向常利伟交给专利技能配方和制造方法材料,也未供给技能员上门辅导。常利伟置办了很多的出产设备和原材料,在鄢陵县陈化店镇境内租借了出产场所,试出产的沼气罐因起皮、变形、硬度不行、不产气,悉数不合格。常利伟屡次要求舜景科贸公司派技能员处理技能问题,舜景科贸公司一直推托,始知上当受骗。舜景科贸公司违约,形成常利伟无法出产出合格产品,为保护常利伟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恳求判令:1、免除两边太阳能沼气罐设备技能转让合同;2、舜景科贸公司返还常利伟技能转让费13000元,并付出违约金10000元;
被告舜景科贸公司在规则的辩论期内未供给书面辩论定见,但在庭审中辩称:1、舜景科贸公司的沼气罐设备技能是本公司的专利技能,且契合国家规范,契合推行条件、也答应对外推行。该技能也荣获了多项荣誉,经在全国十几个城市推行,深受好评。舜景科贸公司从未夸张宣扬。2、舜景科贸公司全面履行了合同责任,并没有违约。依照合同约好,已向常利伟供给了技能配方、工艺流程及全套手续证件,并在常利伟的出产基地为其训练了技能人员,并非不派技能员上门辅导。常利伟试出产出沼气罐后,未按合同规则告诉舜景科贸公司检验,并出据检验合格证明。实践上,常利伟是因经营管理不善,出产出的沼气罐出售局势欠好,才中止了出产。现常利伟要求免除合同、交还转让费是无理的。3、两边所签定合同系“沼气罐设备技能”转让合同,能否出产“沼气”不是合同约好的内容,出产“沼气”仅是附随的。4、依据以上现实,原告常利伟的诉讼恳求无现实和法令依据,恳求法院驳回其诉讼恳求。
经审理查明:1、2008年7月28日,常利伟与舜景科贸公司签定了“太阳能沼气罐设备技能转让合同”,合同和要约好:(1)、舜景科贸公司将“太阳能移动沼气罐设备技能”转让给常利伟,转让费13000元;(2)舜景科贸公司自合同收效之日当天,在舜景科贸公司当地,以当面交给方法,向常利伟供给下列技能材料:技能配方1份,工艺流程1份,全套手续证件;(3)、常利伟运用该技能试出产出沼气罐后,达到了本合同所列技能指标,按沼气规范,选用运用方法检验;(4)、违背合同规则,不履行合同约好责任,应承当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000元。(5)、常利伟具有该技能的运用权,只需出产出售,不许转让或跨区域招商。舜景科贸公司不得在鄢陵县转让第二家。不然,均按违约处理;(6)、如需派技能员上门训练技能,食宿、路费由常利伟承当,技能员的薪酬由舜景科贸公司担负。如超越十五天,技能员薪酬由常利伟担负。2、合同签定后,常利伟向舜景科贸公司交给了技能转让费13000元。舜景科贸公司向常利伟交给了部分出产沼气罐的技能材料。3、常利伟依据舜景科贸公司供给的技能材料开端试出产沼气罐。其间,在常利伟的要求下,舜景科贸公司于2007年8月中旬派遣技能员上门为常利伟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训练和现场辅导。4、常利伟依照舜景科贸公司供给的配方出产出沼气罐后,因不能出产出沼气,再次要求舜景科贸公司派技能人员上门辅导,舜景科贸公司则要求常利伟到其出产基地参与会集训练,为此两边发生争执。形成常利伟尽管依照合同出产出了沼气罐,但至今不能出产出沼气。其试出产的沼气罐也未依照合同要求,由两边出具技能项目检验证明。常利伟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5、另查,2006年12月,新乡市农业局动力办公室为舜景科贸公司出据“荣誉证书”证明:舜景科贸公司出产的太阳能沼气罐产品质量已达到国家规范,答应推行;2007年3月25日,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证中心向舜景科贸公司颁布“证书”,确定舜景科贸公司及其出产的沼气罐产品为“质量、诺言双保证演示单位(要点推行单位)”;2007年12月30日,河南省科学技能厅向舜景科贸公司颁布了“科技企业证书”;2007年10月31日,太阳能沼气罐设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