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查鉴定申请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11:30
工伤判定之后假如对成果不满意能够请求复查,或许状况有所加剧或减轻也能够复查,复查能够能够看之前的状况是否现实,减轻咱们的疑虑,工伤复查判定请求书是怎样的,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工伤复查判定请求书”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复查判定请求书
请求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请求人:XXX,男,1967年 月 日出世,身份证号码: ,住址: 。
请求事项:请求对被请求人XXX所受工伤进行复查判定。
现实及理由:被请求人XXX在请求人XXXXXX有限公司处任职抛光工。2011年8月30日15时,XXX在作业过程中,不小心被产品割伤左手拇指。事发后在中山市东凤医院医治,经医院确诊为左拇指不全离断伤。2011年11月14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XXX本次事端损伤为工伤。2011年12月19日中山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判定书》【中劳鉴(2011) 号】,以“左拇指不全离断伤术后,已拆克氏针,指尖关节功用损失”为由判定为七级伤残。 请求人以为:国家GB/T16180-2006《劳动能力判定 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g条关于七级伤残的规则:17)一拇指指间关节变形,功用彻底损失。而现实上,请求人也对被请求人的受伤部位进行实践验证过,被请求人仅仅是左手拇指的指间功用损失,拇指根部的仍然能够正常活动。依据第i条关于九级伤残的规则: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用损失。本次事端所受之伤应确定为九级伤残。故此,恳请贵委对本次判定进行复查,并作出公平的判定定论。
此致 中山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
请求人: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月 日
工伤复查判定和再次判定的差异请见如下规则:
《工伤员工劳动能力判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工伤员工或许其用人单位对初度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再次判定。
请求再次判定,除供给本办法第八条规则的资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度判定定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第十七条 自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用人单位或许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能够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劳动能力复查判定。
对复查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依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则请求再次判定。
工伤复查判定请求书
请求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请求人:XXX,男,1967年 月 日出世,身份证号码: ,住址: 。
请求事项:请求对被请求人XXX所受工伤进行复查判定。
现实及理由:被请求人XXX在请求人XXXXXX有限公司处任职抛光工。2011年8月30日15时,XXX在作业过程中,不小心被产品割伤左手拇指。事发后在中山市东凤医院医治,经医院确诊为左拇指不全离断伤。2011年11月14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XXX本次事端损伤为工伤。2011年12月19日中山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判定书》【中劳鉴(2011) 号】,以“左拇指不全离断伤术后,已拆克氏针,指尖关节功用损失”为由判定为七级伤残。 请求人以为:国家GB/T16180-2006《劳动能力判定 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g条关于七级伤残的规则:17)一拇指指间关节变形,功用彻底损失。而现实上,请求人也对被请求人的受伤部位进行实践验证过,被请求人仅仅是左手拇指的指间功用损失,拇指根部的仍然能够正常活动。依据第i条关于九级伤残的规则: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用损失。本次事端所受之伤应确定为九级伤残。故此,恳请贵委对本次判定进行复查,并作出公平的判定定论。
此致 中山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
请求人: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月 日
工伤复查判定和再次判定的差异请见如下规则:
《工伤员工劳动能力判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工伤员工或许其用人单位对初度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再次判定。
请求再次判定,除供给本办法第八条规则的资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度判定定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第十七条 自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用人单位或许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能够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劳动能力复查判定。
对复查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依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则请求再次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