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被执行人能做公安系统查到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01:52
在许多时分,法院判定之后被实行人都是会遭到一些约束的,由于被实行人需求实行判定,那么假如被实行人失踪了能够到公安系统查吗?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被实行人能做公安系统查到吗
一般状况下实行案子不能够这样操作,可是如涉嫌拒执罪的,能够。
拒不实行罪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的,包含应当实行的责任的悉数或部分。
(三)指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的行为。没有才能实行的,不构本钱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产业或许无偿转让产业、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二)担保人或许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或许转让已向人民法院供给担保的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三)协助实行责任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实行告诉书后,拒不协助实行,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四)被实行人、担保人、协助实行责任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波折实行,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实行的;
(五)其他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相关阐明
一、本罪主体是负有实行人民法院判定、裁决责任的人。本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抵抗实行现已收效的人民法院的判定或许裁决。
二、本罪新刑法同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比较,作了严重修正,即不再以是否用“暴力、要挟办法阻止依法实行公务”为必要条件。只需当事人有实行才能,而拒不实行,且情节严重的,即可依本罪处分。
三、最高法院的新司法解释,对本罪的定性和实体处理、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则,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特别是应交由公安侦办、依法公诉的规则,人民法院应严格实行,以利监督和限制,保证司法公正。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状况下,假如仅仅被实行人,不会在公安里边进行查询,可是假如涉嫌犯罪,涉嫌拒不实行罪,就能够在公安系统的查询,能够查询被实行人的消费状况。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