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间欠款公司突然拍卖转让要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01:56
石先生每次遇有“老赖”、“实行难”的报导总是忍不住多看一眼。作为杭州远大化学助剂厂(下称杭州远大)的厂长,他也碰到了实行这个老大难的问题。三年过去了,丽水一家企业迟迟没有将一笔6.3万元的欠款还给他。而在诉讼、实行期间,对方忽然将企业拍卖转让给了富阳一家企业,为这次实行增添了许多悬疑。
6万欠款
上星期四,每日商报法令版报导《临安石油公司执照撤消之后》,石先生说他碰到的状况与报导极端类似,一早便来报社说出了他的这次遭受。
其实,石先生反映的问题,更像是《临安石油公司执照撤消之后》的后续版别:即企业撤消营业执照后,相应的债款该怎么实行?
从2003年始,杭州远大与浙江凯达纸业有限公司(下称丽水凯达)有事务来往,前者出产的产品是后者的造纸助剂。
石先生提交的申述状适当简略,除了原、被告当事两边的身份陈说外,实际与理由如下:“原、被告之间长时刻有事务来往,2003年8月至11月期间,原告有几批防水剂卖给被告,被告应交给原告货款合计126240元,被告已付63240元,但仍欠原告货款63000元,至今没有付出。
因而,原告特向贵院申述,要求被告当即支交给原告货款63000元,请依法支撑原告的诉讼恳求。”
这一诉讼于2004年9月被丽水当地一家法院受理。
尔后,诉讼两边经该院调停,达成协议:2004年10月30日前,丽水凯达还清所欠的6.3万元货款。
今后的工作证明,丽水凯达并没有实行付出职责。石先生于当年11月向法院恳求实行。
实行困惑
但是,实行却并不顺畅,丽水凯达其间现已拍卖转让。
2004年9月19日,也便是法院正式对该案立案受理后的第四天,丽水凯达与富阳一家企业J公司签订了全体打包转让协议,以800余万元的价格转让了该公司,2004年12月14日,富阳J公司取得了上述厂房一切权证书。
从丽水当地房地产产权入籍档案室供给的落款时刻为2004年9月19日的丽水凯大与J公司的协议书中能够看出一些转让细节。该协议书称,甲方(丽水凯达)现在负债较重,运营比较困难,经股东会抉择,决议转让其悉数财物用于归还公司债款;甲方赞同将固有的悉数财物(包含现已托付拍卖的悉数典当财物及前述部分未办证部分财物和无形财物等)以打包的方法按850万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一切。“为了追讨这笔欠款,我至今已今花去了上万元费用,对方的这种做法其实是变相拒绝实行,”石先生说。
纵深存疑
这是两种躲避债款的途径?
记者进一步从当地法院了解到,2004年9月19日,丽水凯达全体转让的实际,并进一步得知,丽水凯达是于2005年9月20日被撤消营业执照的。
当地法院作出的裁决书确定,因为丽水凯达公司股东陈某、徐某、方某等在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后未安排清算,这归于乱用公司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损害了债款人的利益,因而追加该三人为被实行人。
这份本年7月18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限上述三人十日内向杭州远大清偿债款,不然法院将强制实行。
这份裁定书没有支撑杭州远大提出的追加J公司等为被实行人的恳求。
但现在,这笔欠款仍然无法实行到位。在石先生看来,要拿到欠款,最好的方法是追加现在的受让方即富阳J公司为被实行人,如此追讨债款才是实际的。“那三个人咱们底子找不到,而法院的实行有必要由咱们供给被实行人的去向,这对于咱们来说实在太难了。咱们以为,已然丽水凯达现已全体转让,那么受让方就有职责承当相应的债款债款。”石先生说,“不过,法院以为,丽水凯达没有安排清算,债款债款只能由本来的股东来承当。”
石先生疑问地说:“假如企业撤消了营业执照却没有清算,或许企业转让了,接手者不能担任债款的清偿,那么,债款人的利益将是很难保证的,而这两种方法将会成为躲避债款新途径。这种后遗症的损害是很难估计的。”
那么,石先生的实行问题是不是只能相持下去?他还有没有其他途径能够追到欠款?现接手企业在这个过程中是否要承当部分职责?原债款单位没有清算是否意味着被实行的债款没有转移到接手公司名下
6万欠款
上星期四,每日商报法令版报导《临安石油公司执照撤消之后》,石先生说他碰到的状况与报导极端类似,一早便来报社说出了他的这次遭受。
其实,石先生反映的问题,更像是《临安石油公司执照撤消之后》的后续版别:即企业撤消营业执照后,相应的债款该怎么实行?
从2003年始,杭州远大与浙江凯达纸业有限公司(下称丽水凯达)有事务来往,前者出产的产品是后者的造纸助剂。
石先生提交的申述状适当简略,除了原、被告当事两边的身份陈说外,实际与理由如下:“原、被告之间长时刻有事务来往,2003年8月至11月期间,原告有几批防水剂卖给被告,被告应交给原告货款合计126240元,被告已付63240元,但仍欠原告货款63000元,至今没有付出。
因而,原告特向贵院申述,要求被告当即支交给原告货款63000元,请依法支撑原告的诉讼恳求。”
这一诉讼于2004年9月被丽水当地一家法院受理。
尔后,诉讼两边经该院调停,达成协议:2004年10月30日前,丽水凯达还清所欠的6.3万元货款。
今后的工作证明,丽水凯达并没有实行付出职责。石先生于当年11月向法院恳求实行。
实行困惑
但是,实行却并不顺畅,丽水凯达其间现已拍卖转让。
2004年9月19日,也便是法院正式对该案立案受理后的第四天,丽水凯达与富阳一家企业J公司签订了全体打包转让协议,以800余万元的价格转让了该公司,2004年12月14日,富阳J公司取得了上述厂房一切权证书。
从丽水当地房地产产权入籍档案室供给的落款时刻为2004年9月19日的丽水凯大与J公司的协议书中能够看出一些转让细节。该协议书称,甲方(丽水凯达)现在负债较重,运营比较困难,经股东会抉择,决议转让其悉数财物用于归还公司债款;甲方赞同将固有的悉数财物(包含现已托付拍卖的悉数典当财物及前述部分未办证部分财物和无形财物等)以打包的方法按850万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一切。“为了追讨这笔欠款,我至今已今花去了上万元费用,对方的这种做法其实是变相拒绝实行,”石先生说。
纵深存疑
这是两种躲避债款的途径?
记者进一步从当地法院了解到,2004年9月19日,丽水凯达全体转让的实际,并进一步得知,丽水凯达是于2005年9月20日被撤消营业执照的。
当地法院作出的裁决书确定,因为丽水凯达公司股东陈某、徐某、方某等在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后未安排清算,这归于乱用公司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损害了债款人的利益,因而追加该三人为被实行人。
这份本年7月18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限上述三人十日内向杭州远大清偿债款,不然法院将强制实行。
这份裁定书没有支撑杭州远大提出的追加J公司等为被实行人的恳求。
但现在,这笔欠款仍然无法实行到位。在石先生看来,要拿到欠款,最好的方法是追加现在的受让方即富阳J公司为被实行人,如此追讨债款才是实际的。“那三个人咱们底子找不到,而法院的实行有必要由咱们供给被实行人的去向,这对于咱们来说实在太难了。咱们以为,已然丽水凯达现已全体转让,那么受让方就有职责承当相应的债款债款。”石先生说,“不过,法院以为,丽水凯达没有安排清算,债款债款只能由本来的股东来承当。”
石先生疑问地说:“假如企业撤消了营业执照却没有清算,或许企业转让了,接手者不能担任债款的清偿,那么,债款人的利益将是很难保证的,而这两种方法将会成为躲避债款新途径。这种后遗症的损害是很难估计的。”
那么,石先生的实行问题是不是只能相持下去?他还有没有其他途径能够追到欠款?现接手企业在这个过程中是否要承当部分职责?原债款单位没有清算是否意味着被实行的债款没有转移到接手公司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