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契税收费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15:02序号
合同存案日期
收费项目
税率
面积区间
1
从
2010
年
1
月
20
日起
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
止
契税应交金额=
(合同金额*税率)
1%
90㎡以下
1.50%
90㎡-144㎡
3.00%
144㎡以上住所、别墅及非住所
2
从
2010
年
10
月
1
日起
至今
契税应交金额=
(合同金额*税率)
首套1%
90㎡以下
非首套3.00%
首套1.50%
90㎡-144㎡
非首套3.00%
3.00%
144㎡以上住所、别墅及非住所
特别阐明:
1、合同存案日期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第16页,挂号存案日期为准。
2、关于签定附件二《诚信确保书》的业主,若确保不实,属虚伪交税申报,自己需承当悉数法律职责;并自行承当因契税滞缴而导致后期房产证无法处理的相关悉数职责。
3、合同存案日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今期间的业主:
首套房确定:个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且该套住宅归于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仅有住宅的,依照上表首套房收费规范履行,并签定附件二《诚信确保书》。非首套房契税均按3.00%的规范收取。
业主已具体阅览并清楚以上关于 栋 单元 号契税收费规范的条款。
业主签字承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