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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业主的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19:56
作为小区业主,你知道自己具有哪些权力吗?又知道要实行哪些职责?假如都不知道自己的权力和职责,很有或许就会形成权力被侵略而不知,忘掉实行职责而遭到赏罚。
业主的职责:
1、在运用、转让、办理所具有物业时,应恪守好物业办理法规政策规则;
2、履行并恪守业主办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上的抉择、决议;
3、自觉保护公共区域的整齐、漂亮、疏通及共用设备的无缺;
4、按规则缴交物业办理服务费、房子本体修理基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饰,有必要恪守本物业装饰装饰办理规则,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办理公司检查同意后,向物业办理公司缴交装饰装饰押金方可按规则施工,竣工后由物业办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阻碍别人正常运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交还,不然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期限整改;如属一致清运废物和粉刷楼梯的,还应一起交纳废物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定运用共用设备(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当相应的补偿费用。
6、业主如请物业办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备设备、毗邻部位及设备设备进行修理、保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理解并许诺与其他非业主运用人在树立合法运用、保护、改造所具有物业的法令联系时,应奉告并要求对方恪守本物业办理的有关规则和本业主条约,并承当连带职责;
8、理解并许诺业主及非业主运用人与物业办理公司在本物业界不存在人身、产业保管或稳妥联系(还有专门合同规则在外);
9、在本物业规模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行改变房子建筑及其设备设备的结构、表面(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备的色彩、形状和规范)、规划用处、功用和布局等;
(2)对房子的表里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渠道、路途、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部位、设备及公共场所(地);
(4)私行损坏、撤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备;
(5)不按规则堆积物品、丢掉废物、高空抛物;
(6)违反规则寄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风险物质及养殖家禽、宠物等;
(7)蹂躏、占用美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客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建立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作超越规则规范的噪音;
(10)运用房子进行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法令、法规及政府规则制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的权力:
1、依照法令享有所具有物业的各项权力;
2、依照法令合理运用房子建筑公共设备、公共部位和本物业界共用设备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力;
3、具有按有关规则进行室内装饰装饰的权力;
4、有权亲身或延聘别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一切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备进行合法补葺,但法规政策规则有必要由专业部分或安排施工的在外;
5、有权依据房子建筑一起部位、共用设备设备和属物业办理规模的市政共用设备的情况,主张物业办理公司及时安排补葺;
6、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并具有对本物业。严重办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办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办理委员会、物业办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办理委员会和物业办理公司依照规则的期限定时发布物业办理出入账目;
9、有权对物业办理工作提出主张、定见或批判
10、有权向物业办理主管部分进行投诉或提出定见与主张;
11、有权要求房子建造毗邻部位的其他修理职责人承当修理保护职责,对方不修理保护或不予合作的,可要求业主办理委员会或物业办理公司强制修理保护,按规则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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