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变成遗产能否要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02:53
今日咱们要讲一个相似的事例,同样是借名买房,可是遗言却说房子是被承继的遗产,又该怎么办呢?
事例回放:借母亲的名买房 遗言却是被承继的遗产
季先生与张女士育有四个子女,分别为季大、季二、季三、季四。季先生逝世后,张女士改嫁刘先生,并与刘先生育有三子女,分别为刘一、刘二、刘三。
张女士改嫁后,季氏兄弟姐妹4人便与他们的伯父一起日子,后来伯父逝世,季二持续承租了伯父的公房。几年后,季二承租的公房遇到拆迁,依据拆迁方针,季二能取得两套拆迁安顿房和近50万的拆迁补偿费用,季二念及兄弟姐妹情分,提出将其中一套给季大,将拆迁补偿款分给自家兄弟们。
又由于拆迁方针规定,该拆迁安顿房只能让渡给被拆迁安顿人的直系亲属,季二便将此事奉告母亲张女士,张女士听后表明乐意供给自己的名字帮季大购房,季二又将此事奉告其兄弟姐妹,其他人也欣然同意,随后我们签署了书面协议并按此协议内容履行。
2015年张女士逝世,其女儿刘三一纸诉状将季大告到法院,称季大一家寓居的房子是她母亲张女士的,张女士生前留下遗言称待其逝世后房子由刘三承继。刘三以为,张女士为涉诉房子的所有权人,并且季大并不享有购买此套房子的资历,之前的协议内容违法所以无效。
律师解读:根据回迁安顿的借名买房能要回来
上述事例中的借名买房联系是建立,协议也是有用的,详细而言,可由以下三点支撑。
首要,季大兄弟姐妹与张女士有约在先,该协议通过季大兄弟姐妹及刘三签字、张女士按手印承认;
其次,涉诉房子的购房款及相关费用悉数由季大交纳,购房发票、房子专项修理基金、房产证、代收产权登记费等发票原件全由季大持有;
第三,涉诉房子的房子产权证书亦由季大持有并保管。
上述三点符合借名买房的基本特征,因而律师以为季大与张女士之间存在借名买房联系,季大为涉诉房子的实践所有权人,张女士所立遗言应属无效。
一起,律师以为,根据回迁安顿而来的房子,其性质归于“按经济适用房办理”住宅,并不归于方针性保证住宅,借名买房的协议也属合法有用。
提示:借名买房一定要紧记三点
首要,买之前一定要先查清房子性质,保证不归于方针性保证住宅;
其次,要与被借名人达到书面协议;
最终,保存好购房款发票、税费发票、物业费发票及房产证原件。
事例回放:借母亲的名买房 遗言却是被承继的遗产
季先生与张女士育有四个子女,分别为季大、季二、季三、季四。季先生逝世后,张女士改嫁刘先生,并与刘先生育有三子女,分别为刘一、刘二、刘三。
张女士改嫁后,季氏兄弟姐妹4人便与他们的伯父一起日子,后来伯父逝世,季二持续承租了伯父的公房。几年后,季二承租的公房遇到拆迁,依据拆迁方针,季二能取得两套拆迁安顿房和近50万的拆迁补偿费用,季二念及兄弟姐妹情分,提出将其中一套给季大,将拆迁补偿款分给自家兄弟们。
又由于拆迁方针规定,该拆迁安顿房只能让渡给被拆迁安顿人的直系亲属,季二便将此事奉告母亲张女士,张女士听后表明乐意供给自己的名字帮季大购房,季二又将此事奉告其兄弟姐妹,其他人也欣然同意,随后我们签署了书面协议并按此协议内容履行。
2015年张女士逝世,其女儿刘三一纸诉状将季大告到法院,称季大一家寓居的房子是她母亲张女士的,张女士生前留下遗言称待其逝世后房子由刘三承继。刘三以为,张女士为涉诉房子的所有权人,并且季大并不享有购买此套房子的资历,之前的协议内容违法所以无效。
律师解读:根据回迁安顿的借名买房能要回来
上述事例中的借名买房联系是建立,协议也是有用的,详细而言,可由以下三点支撑。
首要,季大兄弟姐妹与张女士有约在先,该协议通过季大兄弟姐妹及刘三签字、张女士按手印承认;
其次,涉诉房子的购房款及相关费用悉数由季大交纳,购房发票、房子专项修理基金、房产证、代收产权登记费等发票原件全由季大持有;
第三,涉诉房子的房子产权证书亦由季大持有并保管。
上述三点符合借名买房的基本特征,因而律师以为季大与张女士之间存在借名买房联系,季大为涉诉房子的实践所有权人,张女士所立遗言应属无效。
一起,律师以为,根据回迁安顿而来的房子,其性质归于“按经济适用房办理”住宅,并不归于方针性保证住宅,借名买房的协议也属合法有用。
提示:借名买房一定要紧记三点
首要,买之前一定要先查清房子性质,保证不归于方针性保证住宅;
其次,要与被借名人达到书面协议;
最终,保存好购房款发票、税费发票、物业费发票及房产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