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先后嫁给三个丈夫 被判重婚罪获刑一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18:54一名35岁的贵州籍女子居然在浙江、安徽和上海各有一个老公,和后两个老公还具有合法的成婚证。昨日,徐汇法院对这起稀有的重婚案子当庭作出判定:判处王小丽有期徒刑1年。
本年35岁的王小丽来自贵州省遵义市。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在她16岁的时分,和“老公”同居了不到一年就因“过得不幸福”离家出走。1995年,王小丽化名张利与安徽淮南市一农人挂号成婚,并生育了两个女儿。5年后,王小丽再次不辞而别。2004年,王小丽认识了本市的刘先生。同年3月,两人挂号成婚。
据刘先生说,他平常对王小丽很好,可是王小丽常常玩“失踪”,第一次就偷拿了家里的6000元跑回老家去了。2006年,王小丽爽性不辞而别。刘先生多方刺探,成果大吃一惊:这个女性挂号时用的身份证居然是假的,其前两次的婚史也同时曝光。
法庭上,王小丽声泪俱下。关于重婚行为,她痛哭流涕地辩解自己不懂法,并称前两次是出来找工作时被人拐卖的。但关于拐卖的说法,王小丽没能供给依据。
公诉人以为,不论是否存在被卖一说,王某与安徽老公正式挂号成婚,且以夫妻状况揭露日子,该婚姻遭到法律保护。因而,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成婚,已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