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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7 01:37
现实生活中,受伤员工在进行工伤认守时一般需求消耗较多的时刻精力物力,因而通过归纳考虑之后,受伤员工可能会挑选吊销工伤确认,对此有人问是否能够吊销工伤确认请求书?下面就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能够吊销工伤确认请求书吗
关于还未得出确认成果的工伤确认请求,能够由请求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确认的请求,然后停止劳动局的工伤确认程序。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工伤确认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员工个人的请求而发动的,劳动局不自动进行工伤确认,依据意思自治准则,假如两边现已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能够向劳动局撤回要求确认工伤的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认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请求。
二、工伤确认吊销结果是怎样规则的
作出确认决议的人社局以为确认过错的,能够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现已作出行政决议,工伤员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请求,不服能够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许个人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请求工伤确认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确认请求不予受理的决议不服的;
(二)请求工伤确认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确确定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组织确认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辅佐用具装备组织以为经办组织未实行有关协议或许规则的;
(五)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对经办组织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贰言的。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吊销工伤确认的法令知识,从中能够知道受伤员工是能够不必写吊销工伤确认请求书的,可是需求自己承当相关的法令结果。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咱们听讼网会为您供给法令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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