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存在哪些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04:43常识产权作为一种准则东西,它能给权力人带来必定的独占位置,经过扫除其竞赛对手的仿照,取得竞赛优势及独占利润。常识产权的这种独占自身并不为反不正当竞赛法所阻止,并且从促进人类社会科学和文明开展的视点来说,也需求法令维护权力人经过合法竞赛而取得的独占位置。换言之,市场主体经过自己的智力发明活动而取得的独占位置和竞赛优势自身便是市场竞赛的效果。从阻止不正当竞赛的视点看,法令对权力人私权的维护构成规制市场竞赛次序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对不正当竞赛行为的规制也就包含两个方面,即私权救助和竞赛次序的维护。基于此,受不正当竞赛损害的常识产权能够得到两种办法的救助:一为权力人凭仗私权救助手法,经过行使各项恳求权来直接维护自己的权力,二为国家以维护市场竞赛次序为意图、经过制裁不正当竞赛行为来间接地维护私权。从常识产权准则自身而言,一切详细的常识产权法令在赋予并维护权力人的专有权力的一起,也维护了相关领域内公正竞赛与正当竞赛的市场次序,具有阻止不正当竞赛的功用。例如,从商标法上看,运用商标等商业符号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特别方法的市场竞赛行为,企业经过不断进步产质量量来宣扬和运用自己的商标及相关符号,使与本企业产品的质量、服务等相联系的各种信息能够在其上得以表现,引导顾客认牌购物,构成市场竞赛力。
常识产权作为一种独占性的权力,其发生开始是为了维护权力人的经济利益,维护公正的竞赛联系,避免别人对归于权力人的常识产业进行不正当运用。
其遵从的准则是诚笃信用准则和利益平衡准则,这与反不正当竞赛法的方针和准则完全一致,即反不正当竞赛法的基本准则便是对违反诚笃信用准则和商业道德行为的阻止。从前史开展看,反不正当竞赛这一概念的提出和反不正当竞赛法的拟定,起源于对专利法、商标法的补偿和完善。
维护常识产权之所以需求反不正当竞赛法的合作,是因为常识产权维护准则自身的局限性所造成的。
详细常识产权法令对智力效果设定的授权条件来看,门槛很高,如专利法要求受维护客体至少具有“三性”,商标法要求受维护客体至少具有“识别性”,版权法要求受维护客体至少具有“独创性”,在维护客体的范围上又归于“窄维护”,有适当一部分智力效果及相关成果因为不符合条件,游离于常识产权法令的维护之外。这就需求为常识产权的维护规划一个完善、周全的法令维护系统。这个系统除了常识产权单行法外,还需求侵权职责法、反不正当竞赛法、刑法等一系列与维护常识产权有关的法令、法规的相互合作与和谐,完成对常识产权的全面维护。其间反不正当竞赛法的效果机制、法技能特色对常识产权法令具有直接的补偿效果,它经过具有阻止性标准特色的“一般性条款”,将详细条文无法周全罗列,但又需求维护的客体悉数归入,使反不正当竞赛法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敏感性,成为维护常识产权的不行短少的准则东西。相比之下,侵权职责法只能对已构成侵权的的不法行为供给相应维护,其根据的依然是详细常识产权法令所承认的客体权力,对尚不构成侵权的混淆行为、原产地的虚伪表明行为、商业误导行为、诋毁行为、损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冒用闻名标志及仿照产品形状等行为的阻止往往是力不从心的。而刑法针对的是严峻损害常识产权的犯罪行为,适用范围受严厉约束。反不正当竞赛法则能够运用归纳调整办法,把私法救助、行政处分和刑事职责结合起来,然后完成对常识产权权力人的全面维护。因而维护常识产权必须坚持反不正当竞赛,这两套准则相互依靠,不行偏废。只要归纳运用好这两项准则才干到达充沛维护常识产权的意图。
反不正当竞赛法对常识产权的维护是笼统的、概括性的兜底维护。
它没有清晰授权,即颁发主体类似于商标、专利、版权的运用权、答应权、转让权等详细权力,而往往是以“阻止以xx等办法损害xx客体”的阻止侵权的形式规矩来维护主体的利益。它没有清晰规则主体享有“反不正当竞赛权”,它维护的客体是一种包含某些权力在内的“权益”或“法益”,如地舆标志、产品名称等。从它的系统结构看,各国的反不正当竞赛法大都运用相同的立法技能,在最初规划有“一般条款”。与宣示基本准则的法令条款不同,一般条款是一种由法令要件和法令效果构成的法条化或标准化了的条款,比准则条款更详细和更具有可操作性。例如,德国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一条规则:“行为人在商业买卖中以竞赛为意图而违反仁慈习俗,可向其恳求中止行为和损害赔偿。”一起,一般条款又与那些阻止某种不正当竞赛行为的详细条款不同,它并不指向某种详细的不正当竞赛行为,而是将法令中没有罗列的其他不正当竞赛行为悉数归入。德国创建的这种立法形式,即一般条款与详细条款相结合的办法,对其他国家发生了广泛影响,现在,国际公约也选用这种办法。可是,一般条款过于笼统,也有它的缺乏,为补偿缺乏,在一般条款之外,应尽或许详细罗列详细不正当竞赛行为,一起在法令职责部分,还应注重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刑事职责的归纳运用。首要要加强波折避免、中止损害的“阻止令”维护和损害赔偿恳求权维护,其非必须赋予行政执法机关更广泛的行政执法权和加大处分力度,最终以刑事职责作为震慑。经过上述各种调整手法的有用合作,将使反不正当竞赛法在常识产权维护的法令系统中承担起兜底维护效果,对那些已归入、未归入常识产权法令维护的客体及新式工商业成果,在常识产权法令没有规则的情况下,根据反不正当竞赛法得到救助。在这个意义上,反不正当竞赛法已经成为维护常识产权的具有根底位置的一般法。认清该法的位置和效果,加速我国反不正当竞赛法的修订作业,进一步进步我国的常识产权维护水平是一切利益相关人的一起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