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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14:53

宜昌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员工能够提取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宅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彻底或大部分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大部分损失劳作能力规模:劳作判定部分1-6级伤残证明、残联发放的《残疾证》载明一级残疾或二级残疾。
(四)到国外、港、澳、台区域久居的;
(五)归还具有自主产权的购房借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
(七)员工户口迁出本地的、农业户口员工、非本地户口员工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八)进入中心保管账户两年后仍未从头工作的;
(九)被归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模或特困救助规模的;
(十)员工自己、爱人及无日子来源子女因严重疾病形成日子严重困难的;
【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严重疾病规模:缓慢肾衰竭 (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缓慢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去除手术、严重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十一)夫妻两边赋闲且保管后,未从头工作形成日子严重困难,子女就读高中以上校园的。
员工在职期间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能够请求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员工按照第(五)、(六)、(九)、(十)、(十一)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且自己住宅公积金存储余额缺乏时,爱人可一起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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