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能否变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0 16:13
购房商品房的时分,特别是一些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往往会让购房者交纳诚意金,交纳诚意金后签定房子认购合同,在清晰购房者的购房意向,那么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能否改变?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能不能改变
根“自商品房认购协议签定之日起15日内,买受人需求改变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出售方应于合作;出售方需改变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应当征得买受人赞同”。由此可见商品房认购方的改变权力具有确保,可是出售方的改变权力收到约束,能否改变认购协议条款彻底取决于买受人。
商品房认购协议大多数都规则的订金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四条规则“出卖人经过认购、订货、预订等方法向买受人收受订金作为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假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依照法令关于订金的规则处理;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理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缔结的,出卖人应当将订金返还给买受人”。
二、什么是商品房认购协议
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两边当事人在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许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定的法令文书,是对两边买卖房子相关事宜的开始承认。便是卖方许诺在一定时间内确保不将房子卖给除买方以外的第三人,买方则确保将在此期间内遵从协议约好的条款与卖方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约好的是买卖两边为将来缔结合同进行谈判的权力义务,而并非终究必定导致签约成果的发作。认购协议一般由两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子情况(方位、位于、面积)、价款(单价、总价款、交给方法)、正式买卖合同签署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确认。
在两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定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实践发作在买卖合同的前契约阶段。两边当事人签定而且履行了认购协议之后,并不意味着认购方现已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两边当事人依然应当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许现房出售合同。因而,商品房认购协议一般认为是独立的预定合同,即合同两边当事人为了将来缔结确认性的合同所达到的协议。
三、签商品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1、尽量防止定金条款,可运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替代定金条款;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好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交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践上针对购房者单独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骗局,购房者只需没有与开发商签定正式买卖合同,不管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交还。
2、购房者看房时一般会针对自己特别重视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能够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比方你选的这套房必定不会挨着配电箱,您选的这个户型不会挨着电梯。
3、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写进认购书,比方售楼人员说了“您认购的这种D户型都是朝南的”那么在认购书中能够写上房子的朝向是南。
4、不运用含糊概念,在认购书关于价格条款的约好,不要运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精确到单价的详细数额。
5、签定《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应该检查的文件:也便是咱们一般说的五证,即《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能不能改变”问题进行的回答,购房者签定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假如两边协商一致的,是能够改变协议书中的内容,假如有争议的,能够经过诉讼处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能不能改变
根“自商品房认购协议签定之日起15日内,买受人需求改变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出售方应于合作;出售方需改变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应当征得买受人赞同”。由此可见商品房认购方的改变权力具有确保,可是出售方的改变权力收到约束,能否改变认购协议条款彻底取决于买受人。
商品房认购协议大多数都规则的订金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四条规则“出卖人经过认购、订货、预订等方法向买受人收受订金作为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假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依照法令关于订金的规则处理;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理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缔结的,出卖人应当将订金返还给买受人”。
二、什么是商品房认购协议
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两边当事人在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许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定的法令文书,是对两边买卖房子相关事宜的开始承认。便是卖方许诺在一定时间内确保不将房子卖给除买方以外的第三人,买方则确保将在此期间内遵从协议约好的条款与卖方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约好的是买卖两边为将来缔结合同进行谈判的权力义务,而并非终究必定导致签约成果的发作。认购协议一般由两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子情况(方位、位于、面积)、价款(单价、总价款、交给方法)、正式买卖合同签署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确认。
在两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定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实践发作在买卖合同的前契约阶段。两边当事人签定而且履行了认购协议之后,并不意味着认购方现已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两边当事人依然应当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许现房出售合同。因而,商品房认购协议一般认为是独立的预定合同,即合同两边当事人为了将来缔结确认性的合同所达到的协议。
三、签商品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1、尽量防止定金条款,可运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替代定金条款;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好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交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践上针对购房者单独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骗局,购房者只需没有与开发商签定正式买卖合同,不管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交还。
2、购房者看房时一般会针对自己特别重视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能够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比方你选的这套房必定不会挨着配电箱,您选的这个户型不会挨着电梯。
3、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写进认购书,比方售楼人员说了“您认购的这种D户型都是朝南的”那么在认购书中能够写上房子的朝向是南。
4、不运用含糊概念,在认购书关于价格条款的约好,不要运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精确到单价的详细数额。
5、签定《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应该检查的文件:也便是咱们一般说的五证,即《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能不能改变”问题进行的回答,购房者签定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假如两边协商一致的,是能够改变协议书中的内容,假如有争议的,能够经过诉讼处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