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品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18:36以出产、进口或收买的特定产品为纳税目标,对其流通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产品课税,在我国已有悠长的前史。早在周朝征收的“山泽之赋”就带有对物课税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先后实施过货物税、商品流通税、棉纱统销税、工商一致税和工商税。其间货物税、商品流通税、棉纱统销税便是对产品纳税。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变革时,将原工商税纳税目标中工业品的大部分和农、林、牧、水产品划作产品税的纳税目标,开征了产品税。产品税的特色是:(1)以特定产品和它的流通额为纳税目标,具有对物纳税、以物为根底确认税制要素的特色。核算和征收是根据产品是否应税和应税产品的出售收入额、出售数量或许收买付出的金额或进口金额。(2)税收收入及时。安稳。(3)产品税为价内税。(4)产品税实施不同份额税率的从价计税和定额税率的从量计税两种办法。(5)产品税征收核算简化、便于征管。产品税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出产、收买和进口应税产品的法人和个人,包含各类企业、工作、机关、集体、部队、校园、个体工商户等全部单位和个人。产品税的征收环节是产品每通过一道出产加工环节就要征一道税,税负随出产加工环节的添加呈阶梯式上升。产品税的减免,主要有政策性减免、出口产品免税退税、以税还贷和特殊情况减免等。1994年税制变革时,取消了产品税,本来征收产品税的工业品出产、出售和进口产品、托付加工产品,改为征收增值税;本来征收产品税的农、林、牧、水产品的,改为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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