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与法院离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11:34
关于民政部门与法院离婚程序、成果比较详细是怎样的?
幸福美满的婚姻是每一个人都期望的,但日子中会发作许多的变故,夫妻两边因性情、各自成长的环境不同,共同日子在一起会发生许多的对立,当感情破裂无法持续日子时,离婚对两边来说便是一种摆脱。
离婚能够走两个途径,去民政部门或法院处理。笔者对两者深化了解,做出以下比较:
一、民政部门处理离婚的特色:
1.在作业日时,带两本结婚证、两边户口本及两边二寸单人相片,当日即可处理。
2.两边在离婚之前有必要就产业、孩子问题达到一致。
(一)民政部门处理离婚的长处:速度快,当日即可办完手续。
(二)民政部门处理离婚的缺陷:
1.有必要带齐两本结婚证,假如无结婚证或结婚证有一本丢掉,那只好补办一张,补办期限为24小时,24小时今后,就可持两个结婚证处理离婚。
2.当两边对产业、孩子及子女抚育费问题发作争执时,民政部门不处理上述问题,只免除两边的婚姻关系。
3.当两边对产业、孩子及子女抚育费问题发作争执时,需求重新到法院立案,依法判定。
二、法院处理离婚的特色:立案后,一次性处理产业、孩子及子女抚育费问题,依法判定。
(一)法院处理离婚的长处:
1.夫妻共有产业依法切割,即一般大众了解的一人一半;
2.孩子出世未满半年时,女方不自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原告可在申述时要求被告给付一定数意图子女抚育费,规范为被告工资收入的20%-30%.如被告无作业,能够由原告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数目。
(二)法院处理离婚的缺陷:无争议案子能够立案当日处理完毕,有争议案子不能立案当日处理完毕,有必要按法定程序处理。
三、法院处理离婚的程序
第一阶段:申述阶段。
这一阶段包含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公民法院递送申述书、副本及相关的依据;
2、公民法院承受原告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3、3、经检查申述契合法律规则、要求,作出受理决议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资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争辩阶段。
1、公民法院决议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申述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奉告被告作出书面争辩;
2、被告自收到公民法院送达的申述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争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争辩,公民法院照旧审理案子并作出判定。
假如被告确因非个人毅力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争辩,能够据实向公民法院恳求,恳求延期,公民法院院长能够作出延期的决议。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检查依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承认当事人的权力、责任。它包含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争辩;
3、法官掌管调停;
4、调停无效、判定。
离婚诉讼完毕,但假如不服法庭判定(调停),能够在收到判定书(调停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公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定(调停)书收效。对收效的离婚判定(调停)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当事人不能恳求再审,只能就有关的产业切割和子女育婴问题恳求再审。
综上所述,离婚能够就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挑选,但笔者主张,离婚时到民政部门处理,但当问题出现时再到法院进行申述,对每一个离婚的人来说都是在伤口上撒盐,不如直接到法院处理,这样一次诉讼能够处理一切的问题,而且,当对方拒不给付你应得的产业或子女抚育费时,还能够到法院恳求履行;当对方不让你探望自己的子女时,也能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幸福美满的婚姻是每一个人都期望的,但日子中会发作许多的变故,夫妻两边因性情、各自成长的环境不同,共同日子在一起会发生许多的对立,当感情破裂无法持续日子时,离婚对两边来说便是一种摆脱。
离婚能够走两个途径,去民政部门或法院处理。笔者对两者深化了解,做出以下比较:
一、民政部门处理离婚的特色:
1.在作业日时,带两本结婚证、两边户口本及两边二寸单人相片,当日即可处理。
2.两边在离婚之前有必要就产业、孩子问题达到一致。
(一)民政部门处理离婚的长处:速度快,当日即可办完手续。
(二)民政部门处理离婚的缺陷:
1.有必要带齐两本结婚证,假如无结婚证或结婚证有一本丢掉,那只好补办一张,补办期限为24小时,24小时今后,就可持两个结婚证处理离婚。
2.当两边对产业、孩子及子女抚育费问题发作争执时,民政部门不处理上述问题,只免除两边的婚姻关系。
3.当两边对产业、孩子及子女抚育费问题发作争执时,需求重新到法院立案,依法判定。
二、法院处理离婚的特色:立案后,一次性处理产业、孩子及子女抚育费问题,依法判定。
(一)法院处理离婚的长处:
1.夫妻共有产业依法切割,即一般大众了解的一人一半;
2.孩子出世未满半年时,女方不自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原告可在申述时要求被告给付一定数意图子女抚育费,规范为被告工资收入的20%-30%.如被告无作业,能够由原告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数目。
(二)法院处理离婚的缺陷:无争议案子能够立案当日处理完毕,有争议案子不能立案当日处理完毕,有必要按法定程序处理。
三、法院处理离婚的程序
第一阶段:申述阶段。
这一阶段包含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公民法院递送申述书、副本及相关的依据;
2、公民法院承受原告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3、3、经检查申述契合法律规则、要求,作出受理决议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资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争辩阶段。
1、公民法院决议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申述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奉告被告作出书面争辩;
2、被告自收到公民法院送达的申述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争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争辩,公民法院照旧审理案子并作出判定。
假如被告确因非个人毅力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争辩,能够据实向公民法院恳求,恳求延期,公民法院院长能够作出延期的决议。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检查依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承认当事人的权力、责任。它包含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争辩;
3、法官掌管调停;
4、调停无效、判定。
离婚诉讼完毕,但假如不服法庭判定(调停),能够在收到判定书(调停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公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定(调停)书收效。对收效的离婚判定(调停)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当事人不能恳求再审,只能就有关的产业切割和子女育婴问题恳求再审。
综上所述,离婚能够就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挑选,但笔者主张,离婚时到民政部门处理,但当问题出现时再到法院进行申述,对每一个离婚的人来说都是在伤口上撒盐,不如直接到法院处理,这样一次诉讼能够处理一切的问题,而且,当对方拒不给付你应得的产业或子女抚育费时,还能够到法院恳求履行;当对方不让你探望自己的子女时,也能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