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的税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2 06:02问题:
客户小额欠费整理难度大,从服务用户视点动身,一般仅仅对欠费较大客户采纳直接停机,零散欠费仅仅以语音提示、催缴为主,少量用户预备不运用原号码时就不肯缴清欠费,一年累积下来此类现象的丢失比较大,追偿时本钱又太高。那么欠缴的话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回答:
欠缴话费能够作为丢失在企业所得前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物丢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告诉》(国税发[2009]88号)第十七条的规则,逾期不能回收的应收金钱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补偿清收本钱的,由企业作出专项阐明,对的确不能回收的部分,确定为丢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丢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10]196号)作出进一步阐明,从事电信事务的企业,其用户应收话费,凡单笔数额较小、拖欠时刻超越1年以上没有回收的,由企业一致作出阐明后,可作为坏账丢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扣除欠费丢失时电信企业应供给相关证明、清单。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第十二条解说得比较具体,电信企业应该供给的特定事项的企业界部依据,是指会计核算准则健全,内部操控准则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财物发作毁损、作废、盘亏、逝世、蜕变等内部证明或承当职责的声明,首要包含:(一)有关会计核算材料和原始凭证;(二)财物盘点表;(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事务合同;(四)企业界部技术判定部分的判定文件或材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财物丢失项目,应延聘行业界的专家参与判定和证明);(五)企业界部核批文件及有关状况阐明;(六)对职责人因为经营管理职责形成丢失的职责确定及补偿状况阐明;(七)法定代表人、企业担任人和企业财务担任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当法律职责的声明。
未扣除的丢失一致在2009年列支。一般丢失在扣除时税法着重时效性,即当年发作的要当年扣除,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第三条规则,企业发作的财物丢失,应在按税收规则实践承认或许实践发作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早或拖延扣除。因各类原因导致财物丢失未能在发作当年精确核算并如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同意后,可追补承认在丢失发作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财物丢失发作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后核算的多缴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则予以退税,或许抵顶企业当期应纳税款。国税函[2010]196号文件对话费丢失扣除时刻比较特别,对2008年发作的上述坏账丢失,当年已作为坏账丢失的,不再调整;没有作为坏账丢失的,一致在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承以为坏账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