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隐私权保护的不足与完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23:37
内容提要:隐私权是人格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力,归于民事权力,为私权。国际各国关于隐私权力的保护、研讨十分注重,许多国家把隐私权列入民法典,直接予以保护,还有一部分国家归纳保护,在呈现隐私权被损害时,依据判例和法规直接保护。我国民事法令开展较慢,对人格权的研讨更为落后。因为民事法令中没有条款保护隐私权,损害隐私权的行为十分遍及,审判实践中,损害隐私权的案子呈上升趋势,为适应国际民事开展的趋势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开展的需求,近年来注重了对民事法令研讨,可是,因为法令的滞后,隐私权保护问题愈加杰出。笔者只能运用所学的一点浅陋的理论知识,结合实践经验,对我国当时隐私权保护存在的缺乏,以及完善法令保护准则,浅见一点自己不成熟的考虑。一、导言民事权力的保护是指民事权力遭到损害时,用民事保护办法,避免或削减权力遭到损害,或使遭到损害的民事权力得到康复(1)。民事权力保护的办法分为公力救助和私力救助两种。隐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在权力遭到损害时,权力人可采纳私力救助办法来保护权力。但因为我国长时间注重公力救助,即公权干涉,其私力救助的开展受限,没有构成系统化,大都经过公力救助办法来保护,即国家公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力。现在我国在人格权保护上,其拟定的法令较为完善,但仍然没有构成价值趋向清晰的系统。特别是隐私权法令没有清晰的条款加以保护。仅仅参照相关人格权中相关的名誉权来予以保护。隐私权被损害的现象相当严峻,也很遍及,也难以遏止。笔者依据我国现有的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参照国外隐私权的效果,就隐私权保护的规模、办法、办法,试经过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审判实践,对隐私权这一人格权保护法令准则的完善,浅见不成熟的考虑。二、隐私权的意义及历史沿革(一)隐私权的内含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家生活安定与私家信息不被别人不合法侵扰、知悉、收集、使用和揭露的一项人格权(2)。依据我国具体状况,结合国外有关的理论科研效果,隐私权的内容主要有:(1)公民享有名字权、肖像权、住址、住所电话、身体肌肤形状的隐秘,未经许可,不行以探听、揭露或传达。(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所内的活动不受监督、窥探、拍摄、录像,但依法监督居住者在外。(3)公民的住所不受不合法侵入、窥探或打扰。(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别人搅扰、干涉、窥探、查询或揭露。(5)公民的储蓄、产业状况不受不合法查询或发布,但依法需求发布产业状况者在外。(6)公民的通讯、日记和其他私家文件不受探听或不合法揭露,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受不合法收集、传输、处理、使用。(7)公民的社会关系,不受不合法查询或揭露。(8)公民的档案资料,不得不合法揭露或扩展知晓规模。(9)不得不合法向社会揭露公民曩昔的或现在纯属个人的状况,如屡次失恋、被强奸等,不得进行收集或揭露。(10)公民的任何其他归于私家内容的个人数据,不行不合法收集、传输、处理使用(3)。上述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即与私家生活有关,与安定有关,与形象有关,与名字有关。隐私权具有以下特征:(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是自然人个人的私的权力,并不包含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实际上便是商业隐秘,商业隐秘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与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2)隐私权的客体包含私家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范畴。(3)隐私权的保护规模受公共利益的约束。隐私权的保护并非毫无约束。应当遭到公共利益的约束,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调整。依据隐私权的特征,就现在国内外学者的通说,隐私权有以下四项权力:(1)隐私隐秘权。隐私隐秘权是指权力主体关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秘,不为人所知的权力。(2)隐私使用权。自然人关于自己的隐私不只享有消沉的隐秘权,还享有活跃的使用权。隐私使用权是指自然人关于自己的隐私活跃使用,以满意自己精力、物质等方面需求的权力。(3)隐私保护权。隐私保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关于自己的隐私所享有的保护其不行侵略性,在遭到不合法损害时能够公力与私力救助,来保护隐私的不行侵略性。(4)隐私分配权。隐私分配权是指自然人关于自己的隐私权有依照自己的志愿进行分配。允许别人使用自己隐私的本质,是对自己享有的隐私使用权所作的转让行为,未经权力人许诺而使用者,为严峻侵权行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