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日本的遗产税和赠与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12:53

日本的遗产税选用分遗产税制即承继税制,赠与税是分赠与税制。
1、遗产税
(1)交税人。承继税的交税人是产业承继人或受遗赠人,以在日本是否具有居处作为居民的断定规范。
(2)课税目标。包含承继产业和视为承继产业。承继产业是指因承继或遗赠而获得产业,包含承继的产业价值和权力。视为承继产业,是指那些在法律上不属于因承继或遗赠而获得的产业,但却是因被承继人或遗赠人逝世起因此发生的产业和权力,主要有保险金退职补贴、信任获益权、与人身保险契约有关的权力等。
(3)税额核算。日本的遗产税不同于传统上的遗产税,具体方法是,首先将各承继人或受遗赠人因承继或遗赠而获取的产业部分,减去被承继人债款及丧葬费用,构成课税价额,再将各承继人或受遗赠人的课税价额算计起来,作为根底扣除,将其余额乘以恰当的税率,求出应纳遗产税总额,最终将应交税额按各承继人或受遗赠人的课税价额分配,即为各自的应交税额。这种方法,能使遗产税额外负担不受遗产切割的影响,也比较公正。
(4)扣除和抵免。遗产税扣除项目有:债款扣除、丧葬费扣除、爱人承继扣除、未成年人承继扣除、短期内接连承继扣除等。抵免主要是已纳外国的遗产税的税额抵免。
2、赠与税
(1)交税人。由赠与而获得产业的个人为交税人。按在日本有无居处分为无限交税责任人和有限交税责任人。
(2)课税目标。包含赠与产业和视为赠与产业。赠与产业是由赠与取提的产业价值和权力。视为赠与产业是指法律上不是赠与产业,但实质上又与赠与产业相同的某些产业和权力,包含保险金、信任获益权、定期存款等。
(3)课税根底。课税根底是交税人在一守时期内(一般为一年)获得赠与产业价额。
(4)扣除和抵免。赠与税的扣除有根底扣除和爱人扣除。抵免主要是外国税收抵免。
(5)税率。赠与税独自建立税率。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