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计算起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07:03
咱们知道,连带确保是指债款人能够恣意挑选确保人或债款人实行债款,连带确保是有期限约束的。那么,连带确保的确保期限核算起点是什么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连带确保的确保期限核算起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三十一条 确保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作间断、间断、延伸的法令结果。
第三十二条 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早于或许等于主债款实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好,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时停止等相似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款实行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确保期间自债款人要求债款人实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核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确保的债款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从判定或许裁定判决收效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职责确保的债款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从债款人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依照我国关于确保的法令规则,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方法有两种:一般确保职责和连带确保职责。这两种确保职责方法有很大的差异。
关于一般确保职责,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只需在债款人不能实行债款,并且在强制履行其产业后仍不能清偿债款的情况下,方可要求确保人实行确保职责。关于连带确保职责,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确保人与债款人处于同一次序,只需债款人不实行债款,债款人能够要求其间任何一人首要实行债款。
从两种职责方法的比较能够显着看出,在一般确保职责的情况下,法令要求债款人先请求法院制履行债款人的产业,假如债款人的产业满意了债款人的债款,则确保人的确保职责就会相应革除。而在连带确保职责的情况下,法令则赋予债款人挑选权,债款人能够不先请求履行债款人的产业而直接请求法院向确保人“下手”,因而对确保人而言,承当一般确保职责的危险远远小于连带确保职责。
连带确保的确保期限核算起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三十一条 确保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作间断、间断、延伸的法令结果。
第三十二条 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早于或许等于主债款实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好,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时停止等相似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款实行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确保期间自债款人要求债款人实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核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确保的债款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从判定或许裁定判决收效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职责确保的债款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从债款人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依照我国关于确保的法令规则,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方法有两种:一般确保职责和连带确保职责。这两种确保职责方法有很大的差异。
关于一般确保职责,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只需在债款人不能实行债款,并且在强制履行其产业后仍不能清偿债款的情况下,方可要求确保人实行确保职责。关于连带确保职责,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确保人与债款人处于同一次序,只需债款人不实行债款,债款人能够要求其间任何一人首要实行债款。
从两种职责方法的比较能够显着看出,在一般确保职责的情况下,法令要求债款人先请求法院制履行债款人的产业,假如债款人的产业满意了债款人的债款,则确保人的确保职责就会相应革除。而在连带确保职责的情况下,法令则赋予债款人挑选权,债款人能够不先请求履行债款人的产业而直接请求法院向确保人“下手”,因而对确保人而言,承当一般确保职责的危险远远小于连带确保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