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产检未发现畸形 产下兔唇儿医院须担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03:19
产检进程中医院未实行奉告义必须担责。近来,XX县人民法院审结一同医患纠纷案件,判定被告某妇幼保健院补偿原告宋春梅配偶精力危害抚慰金1万元。
自怀孕以来,宋XX每月都要到某妇幼保健院进行产检,成果均为胎儿发育杰出,未发现异常。2014年1月16日,宋XX临产后发现婴儿兔唇。宋XX配偶以为医院在产检中未发现出胎兔唇,致使胎儿过错出世,要求医院补偿精力危害抚慰金5万元。医院辩称:宋XX怀孕进行产前超声查看,未发现胎儿有致死性大变形,婴儿出世后兔唇,不属于六大变形筛查领域。
法院审理以为,超声查看不能查出一切的胎儿变形,但医疗机构有责任向被查看者予以必要阐明。医院未实行奉告责任,致使宋XX配偶精力遭到危害,应当补偿精力危害抚慰金。法院终究作出上述判定。
另一同案列:
女儿由于腹泻,到医院就诊,可接连多日高烧不退。转院后,孩子的病况持续恶化,终究不治身亡。关于庐江县的徐某、陈某配偶而言,这个现实让他们难以承受。昨日,记者得悉,庐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定,判处庐江县中医院和省立儿童医院一起补偿徐某、陈某配偶20余万元。
陈某配偶诉称,上一年8月2日,小娟(化名)因腹泻到庐江县中医院医治,医师确诊为上呼吸道感染。医治3天后,小娟一向高烧不退。更奇怪的是,陈某发现小娟的右腿不爱动,右手肿得凶猛。所以,夫妻俩提出转院,但庐江县中医院的医务人员主张调查再看看,期间医务人员一向没有给小娟进行全面查看,对症医治。
8月11日,小娟病况加剧,被转往省立儿童医院持续医治。该院医务人员看了小娟的病况,并进行B超查看,确诊为右腿髋关节有积液,需住院医治。当晚20 时许,医院在对小娟没有做心电图、没有做B超的情况下进行了手术,术后没有放置心电检测仪,一整夜没有医师查房。 8月16日上午,小娟经抢救无效逝世。
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判定所判定,小娟是重症感染基础上,并发很多脑出血压榨脑干终致循环、呼吸衰竭而逝世。一起,判定以为,庐江县中医院对婴幼儿病患处理经验不足,存在延误诊治的过错;省立儿童医院对小娟的病况严重程度注重不行,与小娟的逝世存在细微关联性。
庐江县法院一审判处庐江县中医院补偿徐某、陈某配偶169652.38元;判处省立儿童医院补偿35986.87元。 (安徽商报 戴文静、周丝韵、李进)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