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20:36贵州省上一次调整最低薪酬标准是在2017年6月,那么,贵州省最低薪酬标准是多少呢?本年是否现已上调?三类区域又该怎么区分呢?下面就让咱们一同来看看吧!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原劳作保证部《最低薪酬规则》(劳作保证部令第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薪酬标准调整作业的告诉》(人社部发﹝2015﹞114号)精力,保证低收入职工根本生活水平,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决议对我省最低薪酬标准进行恰当的调整。现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审阅赞同,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最低薪酬标准发布如下:
一、调整后全省最低薪酬标准为:
(一)月最低薪酬标准
一类区:每月1680元;
二类区:每月1570元;
三类区:每月147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薪酬标准为:
一类区:每小时18元;
二类区:每小时17元;
三类区:每小时16元。
二、月最低薪酬标准包括劳作者个人应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不包括支交给劳作者的加班加点薪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珠作业环境和条件下的补贴,以及法令、法规和国家规则的劳作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薪酬标准含用人单位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和根本医疗保险费。
三、最低薪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个别经济安排、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安排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树立劳作联系的劳作者。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薪酬标准履行情况的监督查看,实在保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违背最低薪酬规则的行为,要责令其期限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次调整的最低薪酬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履行。
附件:最低薪酬标准区域区分表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