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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09:23
在产业型违法中,当事人需求有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的违法成心,而且需求施行违法行为,才干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的朋友就会疑问,合同欺诈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的确定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合同欺诈罪片面方面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怎么确定合同欺诈罪不合法占有的意图,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不同的观念。必定论者以为首要要看行为人是否采取了刑法所规则的欺诈手法,凡运用刑法所规则的欺诈手法的,原则上均应确定为具有不合法占有意图。否定论者以为关于合同欺诈罪是否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念:(1)骗得别人资产意图说。以为合同欺诈罪的违法意图是骗用或占用,建议立法删去“不合法占有”之限制,一起表述为“骗得别人资产”,以削减理论纷争和实务紊乱。审判实务中,区别骗用与占有意图,作为量刑情节。(2)获取不法经济利益意图说。以为合同欺诈罪存在直接成心和直接成心两种,建议应修正立法规则,不强调“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而建立“不合法获取不法经济利益”的意图。(3)两层意图说。以为非占有意图不是合同欺诈罪的专一片面要件,合同欺诈罪的片面构成中“无意履行合同意念”与“不合法占有意图”并存。笔者以为,持否定定见的几种观念均值得商讨,都存在必定缺乏。持必定定见的观念看似合理,但实践上底子无法解决问题。
正确确定不合法占有的意图,应从合同的方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剖析,合同有以假面貌签定的合同和真面貌签定的合同。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践才能及违约后的情绪看,一起参照199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违法案件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就能够确定行为人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
(1)运用欺诈办法征集巨额资金后,带着被害人资产逃跑的;
(2)任意不合法处置、乱用、变相占有被害人资产的;
(3)大肆挥霍对方的定金、预付款,致使被害人资产无法返还的;
(4)以付出中间人高额回扣、介绍费、提成等办法,致使被害人资产无法返还的;
(5)运用被害人的资产进行违法违法活动,致使被害人的资产无法返还的;
(6)将以欺诈办法得来的资产大部分用于偿还债款,补偿亏空的;
(7)底子就没有运营条件和履行合同的才能而很多骗得资金的;
(8)抽逃、搬运、藏匿被害人资产,有条件偿还而拒不偿还的;
(9)藏匿毁掉财政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关闭躲避返还被害人资产的;
(10)为持续施行合同欺诈,拆东墙补西墙,或将被害人资产用于亏本或进行不盈利出产运营项意图;
(11)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被害人资产,或许致使被害人资产无法返还的等。
用欺诈办法征集巨额资金后,带着被害人资产逃跑的;任意不合法处置、乱用、变相占有被害人资产的;大肆挥霍对方的定金、预付款,致使被害人资产无法返还的,有这些景象的,能够确定行为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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