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的事项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16:53关于标准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交税申报时附报财政会计报表有关事项解读
一、出台布景
企业财政会计报表是记载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生产经营、资金活动等活动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展开大企业税收经济剖析和危险剖析作业的重要数据来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则,交税人有必要依照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或许税务机关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确认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照实处理交税申报,报送交税申报表、财政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依据实际需要要求交税人报送的其他交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则,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表时,应当依照规则附送财政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为标准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报送财政会计报表作业制度,发布本布告。
二、附报财政会计报表规模
依照企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编制的财政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以及税务机关依据实际需要要求交税人附报的其他交税材料。境外成员企业可暂不附报。企业应当在规则的时限内完结附报,并保证报送的财政会计报表数据实在、完好、精确。
三、附报财政会计报表方式
布告中提出的应以电子方式附报财政会计报表,是指企业原则上能够经过网络申报体系、共同的EXCEL报表模板或单机版软件等电子方式向税务机关附报相关材料。如有特殊状况,请及时与税务机关交流。
四、附报财政会计报表格局
现在,税务机关在中心征管体系中依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规划了共同的标准化的财政会计报表模板。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编制财政会计报表时,依据实际状况或许存在个性化的核算处理,导致单个科目与税务机关中心征管体系中的报表模板不完全共同,如存在这样的状况,企业应将原始财政会计报表以EXCEL表方式,作为附件同时附报。
五、附报财政会计报表时限
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则,按月或季预缴申报以及年度交税申报时附报相应所属期的财政会计报表等相关材料。若企业未准时附报,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