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航空托运死亡 航空公司只愿退托运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05:47
案情:
2月1日晚10点10分,叶女士从深圳乘中国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CZ6763航班飞抵重庆,同行邮寄了爱犬日本银狐犬“多多”。两个多小时后取行李时,发现“多多”现已逝世。叶女士除了悲伤伤心外,很疑问,活体动物本应该是有氧货舱,为什么会和一般行李紧邻着一同出来?因而置疑航空公司未按规则要求摆放‘多多’。
对此,南航工作人员表明,宠物狗肯定是在有氧货舱,至于为什么会和一般行李一同从传送带出舱,也不清楚。邮寄前,现已与旅客两边签署了‘免责协议’,旅客应对邮寄的小动物承当悉数职责。在运送中除南航原因外呈现小动物患病、受伤或逝世,南航不承当职责,但乐意交还230元的邮寄费。假如不同意该洽谈成果,对方可走司法途径。
叶女士以为,依据目测估量,‘多多’是窒息死的,所以在考虑走司法途径,将至少索赔10万元。也期望航空公司能供给他们按规则运送活体动物的相关证明资料。
律师说法:若运送不标准 航空公司应担责
南航在处理活体动物邮寄,签定免责协议前,负有充沛奉告旅客邮寄危险的职责;而旅客也应该在签署协议前,充沛了解和知道邮寄中或许带来的危险。若是宠物狗身体原因不适合航空邮寄导致逝世,航空公司可免责;若因飞机波动或不标准运送操作形成,航空公司应负补偿职责。
此外,也主张旅客活体动物最好不要经过航空邮寄,可寄养到宠物中心。
相关法令常识: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送过程中货品的毁损、灭失承当损害补偿职责,但承运人证明货品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品自身的天然性质或许合理损耗以及邮寄人、收货人的差错形成的,不承当损害补偿职责。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品的毁损、灭失的补偿额,当事人有约好的,按照其约好;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按照交给或许应当交给时货品抵达地的市场价格核算。法令、行政法规对补偿额的核算方法和补偿限额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品在运送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付出运费;已收取运费的,邮寄人能够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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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晚10点10分,叶女士从深圳乘中国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CZ6763航班飞抵重庆,同行邮寄了爱犬日本银狐犬“多多”。两个多小时后取行李时,发现“多多”现已逝世。叶女士除了悲伤伤心外,很疑问,活体动物本应该是有氧货舱,为什么会和一般行李紧邻着一同出来?因而置疑航空公司未按规则要求摆放‘多多’。
对此,南航工作人员表明,宠物狗肯定是在有氧货舱,至于为什么会和一般行李一同从传送带出舱,也不清楚。邮寄前,现已与旅客两边签署了‘免责协议’,旅客应对邮寄的小动物承当悉数职责。在运送中除南航原因外呈现小动物患病、受伤或逝世,南航不承当职责,但乐意交还230元的邮寄费。假如不同意该洽谈成果,对方可走司法途径。
叶女士以为,依据目测估量,‘多多’是窒息死的,所以在考虑走司法途径,将至少索赔10万元。也期望航空公司能供给他们按规则运送活体动物的相关证明资料。
律师说法:若运送不标准 航空公司应担责
南航在处理活体动物邮寄,签定免责协议前,负有充沛奉告旅客邮寄危险的职责;而旅客也应该在签署协议前,充沛了解和知道邮寄中或许带来的危险。若是宠物狗身体原因不适合航空邮寄导致逝世,航空公司可免责;若因飞机波动或不标准运送操作形成,航空公司应负补偿职责。
此外,也主张旅客活体动物最好不要经过航空邮寄,可寄养到宠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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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送过程中货品的毁损、灭失承当损害补偿职责,但承运人证明货品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品自身的天然性质或许合理损耗以及邮寄人、收货人的差错形成的,不承当损害补偿职责。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品的毁损、灭失的补偿额,当事人有约好的,按照其约好;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按照交给或许应当交给时货品抵达地的市场价格核算。法令、行政法规对补偿额的核算方法和补偿限额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品在运送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付出运费;已收取运费的,邮寄人能够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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