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查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22:20
一、职责单位
黑龙江省种子办理局
二、职责人
局长:康忠宝。分担副局长:由天分。承办人(主办人A角:魏海良、协办人B角:高继堂)。
三、行使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三)《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办理条例》。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种子办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定见》(国办发〔2006〕40号)。
(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种子办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定见〉的施行定见》(黑政办发〔2007〕2号)。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农作物种子运营资历。
(二)刊播首要农作物种类有必要是审定种类。
五、申报材料
(一)《农作物种子广告查看表》。
(二)《农作物种子运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四)首要农作物种类审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该种类的审定布告。
(五)维护种类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批阅程序(附:流程图)
(一)受理。由省种子办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办理科承办人受理种子广告请求。
(二)查看。办理科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则对请求材料进行查看,局长或分担副局长进行复审。经查看未经过的,将申报材料经过省种子办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退回请求人;查看经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则刊播广告。查看成果定时在局务会上进行通报,每年对农作物种子广告查看状况进行一次公示揭露。
七、监督查看
种子办理局对本准则的履行状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农委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对本准则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查看,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经过揭露公示的方式承受社会监督;承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查看;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委纪检组监察室对本准则的履行进行全面监督查看。
八、职责追查
科以下(含科级)有关职责人违反本准则规则,情节较轻的,由农委产业政策与法规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说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置,并调离现有作业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附近的作业。处级有关职责人违反本准则规则,情节较轻的,由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委纪检组监察室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说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置,并调离现有作业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附近的作业;副厅级以上有关职责人违反本准则的,根据有关规则处理。上述职责人违反本准则规则,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黑龙江省种子办理局
二、职责人
局长:康忠宝。分担副局长:由天分。承办人(主办人A角:魏海良、协办人B角:高继堂)。
三、行使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三)《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办理条例》。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种子办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定见》(国办发〔2006〕40号)。
(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种子办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定见〉的施行定见》(黑政办发〔2007〕2号)。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农作物种子运营资历。
(二)刊播首要农作物种类有必要是审定种类。
五、申报材料
(一)《农作物种子广告查看表》。
(二)《农作物种子运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四)首要农作物种类审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该种类的审定布告。
(五)维护种类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批阅程序(附:流程图)
(一)受理。由省种子办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办理科承办人受理种子广告请求。
(二)查看。办理科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则对请求材料进行查看,局长或分担副局长进行复审。经查看未经过的,将申报材料经过省种子办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退回请求人;查看经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则刊播广告。查看成果定时在局务会上进行通报,每年对农作物种子广告查看状况进行一次公示揭露。
七、监督查看
种子办理局对本准则的履行状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农委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对本准则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查看,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经过揭露公示的方式承受社会监督;承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查看;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委纪检组监察室对本准则的履行进行全面监督查看。
八、职责追查
科以下(含科级)有关职责人违反本准则规则,情节较轻的,由农委产业政策与法规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说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置,并调离现有作业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附近的作业。处级有关职责人违反本准则规则,情节较轻的,由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委纪检组监察室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说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置,并调离现有作业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附近的作业;副厅级以上有关职责人违反本准则的,根据有关规则处理。上述职责人违反本准则规则,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