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00:32户籍在莱芜市的住宅公积金缴存员工,在市外购买自住一般商品房的,可在莱芜市公积金中心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告贷。在山东省范围内其他地市工作并缴存住宅公积金、户籍在莱芜市的员工,在莱芜市购买自住一般商品房的,可持缴存地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和告贷状况证明,向莱芜市公积金中心请求公积金告贷。处理材料和流程如下:
一、处理材料
(一)购房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告贷所需材料:网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购房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不超越两年),地税局监制的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购买二手商品房告贷所需材料:《房子一切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子一切权证和契税完税凭据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越1年),契税完税凭据(房地产买卖税收完税证明单和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告贷请求表2份(中心供给空表样)
3、面谈记载(中心面谈)
4、告贷请求人及爱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挂号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独身员工供给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中心供给款式)
5、公积金账户冻住通知书(中心供给)
6、告贷请求人及爱人征信陈述(凭中心出具的介绍函到银行打印)
(二)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个人住宅公积金缴存证明、无公积金告贷或初次公积金告贷已结清证明;
(三)所购房子《商品房出售(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售房企业公章);
(四)莱芜市及购房所在地房子挂号管理部门出具的请求人(包含自己、爱人、未婚子女)房子挂号状况证明;
(五)处理担保所需材料:
1、告贷请求人挑选保证人担保方法的,需供给保证人及爱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独身员工供给个人婚姻状况诚信声明(中心供给款式);担保承诺书(中心供给空表样)
2、告贷请求人挑选担保公司担保方法的,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后,可到担保公司处理担保事务
二、处理流程
(一)提出请求。告贷请求人需带着购房材料向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告贷请求,由告贷受理人员初审是否契合告贷条件,并告之告贷所需审阅材料。
(二)开具相关证明。告贷请求人及爱人持《异地告贷员工住宅公积金缴存证明》(中心供给空表样)到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实在填写并加盖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公章(以上相关证明有效期为自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
(三)告贷受理。告贷请求人向我市公积金中心递送包含上述证明在内的异地告贷所需的完好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向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请求人异地缴存信息的实在性和完好性,核对无误后,契合市公积金中心告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成果反应请求人和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告贷处理。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则时限实行告贷审阅批阅手续。市公积金中心托付银行发放告贷,请求人按本市正常告贷流程签定告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