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什么时候再收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10:29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性的办法,关于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而言都会选用取保候审的方法。取保候审后收押的状况并不确认,也具有多种状况。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应当恪守相关规则,活跃合作有关部门的查询,避免发作其他问题。接下来,就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取保候审收押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一种刑事强制办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拘捕或拘捕后需求改变强制办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避免其躲避侦办、申述和审判,责令其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并出具确保书,确保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拘押或暂时免除其拘押的一种强制办法。
在取保候审期被收押,应当区别具体状况,假如再次涉嫌犯罪将拘捕,直至判刑。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一种刑事强制办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拘捕或拘捕后需求改变强制办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避免其躲避侦办、申述和审判,责令其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并出具确保书,确保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拘押或暂时免除其拘押的一种强制办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履行机关同意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法发作变化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履行机关陈述;
(三)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搅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消灭、伪造证据或许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能够依据案子状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恪守以下一项或许多项规则: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晤或许通讯;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驭证件交履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监督寓居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期间,不得中止对案子的侦办、申述和审理。关于发现不应当追查刑事责任或许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应当及时告诉被取保候审、监督寓居人和有关单位。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材料。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期间,不得中,应当及时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免除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驭证件交履行机得与特定的人员会晤或许通寓居人和有关。
取保候审收押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一种刑事强制办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拘捕或拘捕后需求改变强制办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避免其躲避侦办、申述和审判,责令其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并出具确保书,确保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拘押或暂时免除其拘押的一种强制办法。
在取保候审期被收押,应当区别具体状况,假如再次涉嫌犯罪将拘捕,直至判刑。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一种刑事强制办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拘捕或拘捕后需求改变强制办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避免其躲避侦办、申述和审判,责令其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并出具确保书,确保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拘押或暂时免除其拘押的一种强制办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履行机关同意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法发作变化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履行机关陈述;
(三)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搅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消灭、伪造证据或许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能够依据案子状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恪守以下一项或许多项规则: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晤或许通讯;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驭证件交履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监督寓居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期间,不得中止对案子的侦办、申述和审理。关于发现不应当追查刑事责任或许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应当及时告诉被取保候审、监督寓居人和有关单位。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材料。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期间,不得中,应当及时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免除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驭证件交履行机得与特定的人员会晤或许通寓居人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