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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侵占社会团体资金判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11:43
关于侵略别人资金一般是归于一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严峻影响了我国的法律制度,关于这种状况一般是会遭到严峻的法律行为,会遭到必定的惩罚处分。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相应犯罪行为的材料,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个人侵吞社会团体资金判刑吗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许数额较大不交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为特别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详细包含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司理、部分担任人和其他一般员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员工有必要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员工,包含团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员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其他员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移用公款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移用资金罪;移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许数额较大不交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这种犯罪行为的主体一般是个人,所损害的的目标一般是公司,单位等等,需求具有相应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才干构成主体。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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