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2019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4 07:09
2015年7月31日,四川省就工伤人员伤残补贴(或伤残抚恤金、根本养老金,下同)、日子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问题进行调整,依据伤残等级每月添加不同的伤残补贴规范。
四川省工伤人员伤残补贴规范2019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施行定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遵循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正<工伤保险条例>决议的告诉》(川府发〔2011〕28号)的规则,结合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精力,现就工伤人员伤残补贴(或伤残抚恤金、根本养老金,下同)、日子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告诉如下,请遵照履行。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目标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收取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用致残补助费的根本损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括2014年12月31日前现已逝世和按有关规则一次性收取长时间待遇停止了工伤保险联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1-4级(彻底损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添加伤残补贴300元。
三、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安排发放伤残补贴的人员,每月添加235元;由企业付出伤残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规范履行。
四、享用日子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日子护理费暂按原规则规范收取。待各地2014年员工月平均薪酬公布后,依照日子彻底、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日子护理费别离调整为2014年统筹区域员工月平均薪酬的50%、40%、30%。
五、享用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添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
六、依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用致残补助费的根本损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
七、各地在履行本告诉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告诉》(川人社发〔2015〕17号)调整相关待遇时,工伤人员不得一起享用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告诉规则的调待总额进行比照,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准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八、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履行,所需资金由工伤人员原收取相关待遇的资金途径处理。
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及用人单位要抓住安排施行,严格履行政策规则,切实做好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调整作业。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安排在工伤人员待遇调整作业完毕后,填写《2015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状况统计表》,于6月30日前报省社会保险工作管理局。
四川省工伤人员伤残补贴规范2019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施行定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遵循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正<工伤保险条例>决议的告诉》(川府发〔2011〕28号)的规则,结合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精力,现就工伤人员伤残补贴(或伤残抚恤金、根本养老金,下同)、日子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告诉如下,请遵照履行。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目标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收取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用致残补助费的根本损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括2014年12月31日前现已逝世和按有关规则一次性收取长时间待遇停止了工伤保险联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1-4级(彻底损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添加伤残补贴300元。
三、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安排发放伤残补贴的人员,每月添加235元;由企业付出伤残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规范履行。
四、享用日子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日子护理费暂按原规则规范收取。待各地2014年员工月平均薪酬公布后,依照日子彻底、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日子护理费别离调整为2014年统筹区域员工月平均薪酬的50%、40%、30%。
五、享用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添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
六、依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用致残补助费的根本损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
七、各地在履行本告诉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告诉》(川人社发〔2015〕17号)调整相关待遇时,工伤人员不得一起享用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告诉规则的调待总额进行比照,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准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八、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履行,所需资金由工伤人员原收取相关待遇的资金途径处理。
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及用人单位要抓住安排施行,严格履行政策规则,切实做好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调整作业。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安排在工伤人员待遇调整作业完毕后,填写《2015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状况统计表》,于6月30日前报省社会保险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