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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14:36

在二手房买卖中,我们首先应建立一个方针,即一切的买卖行为都必须遵守自己所购买房地产的物体权力和法令权力能按约完成这个方针。其次,应该做到八留意:
1.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特别是付出定金时,下家应查验上家的房地产权证,承认产权人,是否存在共有人,特别留意未列名的共有人(比方,房产证上只注明夫或妻一方的姓名,该房若归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出售时应经另一方的赞同)。
2.承认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和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年限,并到房子所在地的房地产买卖中心进行产权状况查询,以承认该房子是否存在约束转让或制止转让的状况。
3.付出大部分房款时,应在过户请求已被房地产买卖中心受理并已获得了房地产买卖中心出具的收件收据;付款准则,买卖房子wu典当借款的,处理过户手续之前付出房款不超越房价30%,买卖房子存在典当借款的,处理过户手续之前付出房款不超越房价减去上家借款余额的二分之一。
4.假如上家须用下家付出的房款来提早还贷的,最好与上家约好,在上家提早还贷当日,由下家将该房款直接付入上家借款银行。避免上家收取该笔房款后不用于还贷,阻止处理过户手续,若提早还贷数额契合第3项规则付款准则的在外。
5.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处理过户手续,该期限越短越好,特别是上家用下家付出的房款来提早还贷的,更要赶快处理过户手续。由于上家一旦涉讼,那么该期间此房产可能会遭到法院的查封。
6.应留有必定数额的房款,在处理完房子交代手续且上家帮忙处理完相关户名之改变手续后付出。
7.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上下家应对付款方法、付款时刻、交房时刻、户口迁出时刻、修理资金是否包含在房价中、交房前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由谁承当等等作出清晰的约好。
8.应当全面了解受让的房地产是否存在租借,如有,应承认承租方已抛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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