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现场什么事情不能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02:56
广东省始兴县居民欧女士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被告上法庭,8月2日上午,其在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答应摄影庭审视频传至微信群,被法官当庭训诫。为此,法官提示大众,参加法院庭审活动时,一定要恪守法庭规矩,不然,将会遭到法令的处分。
欧女士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被告上法庭,当天上午是其初次到法院参加庭审活动。欧女士出于猎奇,在庭审顶用手机将庭审画面录制成小视频,共享到她的微信群。法官发现后当场要求欧女士删去了小视频,并对其予以训诫。
据法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本年5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矩》的规矩,在庭审现场未经答应录音录像,是搅扰正常司法次序的行为。关于违背法庭规矩的人,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能够口头正告、训诫,也能够没收录音、录像和拍摄器件,责令退出法庭或许经院长同意予以罚款、拘留。关于严峻打乱法庭次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矩》第十七条规矩: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恪守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恪守法庭纪律,不得施行下列行为:一是拍手、喧闹;二是吸烟、进食;三是拨打或接听电话;四是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运用移动通讯东西等传达庭审活动;五是其他损害法庭安全或波折法庭次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加人讲话或发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答应。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讲话和发问。媒体记者经答应施行第一款第四项规矩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刻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搅扰庭审活动。第十九条规矩: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背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正告;对不听正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行为人违背本规矩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矩的,人民法院能够暂扣其运用的设备及存储介质,删去相关内容。
欧女士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被告上法庭,当天上午是其初次到法院参加庭审活动。欧女士出于猎奇,在庭审顶用手机将庭审画面录制成小视频,共享到她的微信群。法官发现后当场要求欧女士删去了小视频,并对其予以训诫。
据法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本年5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矩》的规矩,在庭审现场未经答应录音录像,是搅扰正常司法次序的行为。关于违背法庭规矩的人,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能够口头正告、训诫,也能够没收录音、录像和拍摄器件,责令退出法庭或许经院长同意予以罚款、拘留。关于严峻打乱法庭次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矩》第十七条规矩: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恪守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恪守法庭纪律,不得施行下列行为:一是拍手、喧闹;二是吸烟、进食;三是拨打或接听电话;四是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运用移动通讯东西等传达庭审活动;五是其他损害法庭安全或波折法庭次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加人讲话或发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答应。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讲话和发问。媒体记者经答应施行第一款第四项规矩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刻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搅扰庭审活动。第十九条规矩: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背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正告;对不听正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行为人违背本规矩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矩的,人民法院能够暂扣其运用的设备及存储介质,删去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