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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的追诉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22:25
移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移用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行为。移用公款罪是职务违法中一个首要的方面,在实际中经常会呈现,一起一般涉案金额都比较巨大。
移用公款罪的追讨时效,应当区别下列两种状况别离核算:
一、移用公款从事盈利活动或许非法活动的,移用公款行为发作之日起为依法建立违法之日,追诉时效应从移用公款从事盈利活动或许非法活动之日起核算。
二、移用公款用于个人日子或许浪费的,刑法明文规定:移用公款用于个人日子或许浪费的有必要超越三个月未偿还的才依法建立违法。因而,移用公款用于个人日子或许浪费的行为届满之日起为追诉之日,而在三个月期限内则不构成违法,也不核算追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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