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义务帮工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08:27
“职责帮工”和“职责协助”乍一看有几分类似,但明知不同又着实令人难以差异。那么”职责帮工”与“职责协助”的差异到底在哪里,法令上对“职责帮工”又是怎么规则的呢?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帮工联系具有显着的法令特征:
1、帮工合同是无偿的,具有清晰的无偿性特征,帮工人不向对方要求给付酬劳,假如帮工人要求对方付出酬劳,不论该酬劳是以金钱办法、劳务办法或其他办法表现出来,则会彻底改变法令联系的特色。2、帮工合同是单务合同。帮工联系中,仅要求帮工人一方担负给付职责,不需要对方担负给付职责,也便是说帮工人向被帮工人供给帮工不需要被帮工人供给某种给付为对价;3、帮工联系具有合作、暂时、一次性消费等特色。
职责帮工的人身危害补偿职责是一种特别的人身危害补偿职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四条规则,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危害时,被帮工人承当无差错职责,即在职责帮工人身危害补偿法令联系中,不考虑承当职责的被帮工人有无差错,只需职责帮工人从事帮工活动遭到危害,被帮工人就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二、帮工联系的建立:
帮工联系的建立是构成帮工危险职责的根底。为被帮工人供给劳务的活动应是帮工人遭受危害的必要条件,并且是一个决定性的要件。危害程度应当是到达适当的程度,有必要对受害人的丢失采纳分管丢失的办法予以弥补。协助是指被协助人劳务繁忙,或在作业、日子中存在某种困难时,协助人被约请或自动前往供给暂时劳务,以减轻被协助人的劳务担负,或协助其战胜某种困难。协助比较于帮工而言,更具有短期性和暂时性。帮工需由用工方供给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是其重要特征,且帮工人需受被帮工人的指挥,假如不具备上述特征则不能认定为帮工联系。假如“被帮工人”对“帮工人”从事的“帮工”活动既不知情,也不认可,则不能认定为帮工联系。
十分感谢您的阅览,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有关法令对“职责帮工”是怎么规则的法令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的状况较为杂乱,听讼网为您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来进行法令咨询。
一、帮工联系具有显着的法令特征:
1、帮工合同是无偿的,具有清晰的无偿性特征,帮工人不向对方要求给付酬劳,假如帮工人要求对方付出酬劳,不论该酬劳是以金钱办法、劳务办法或其他办法表现出来,则会彻底改变法令联系的特色。2、帮工合同是单务合同。帮工联系中,仅要求帮工人一方担负给付职责,不需要对方担负给付职责,也便是说帮工人向被帮工人供给帮工不需要被帮工人供给某种给付为对价;3、帮工联系具有合作、暂时、一次性消费等特色。
职责帮工的人身危害补偿职责是一种特别的人身危害补偿职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四条规则,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危害时,被帮工人承当无差错职责,即在职责帮工人身危害补偿法令联系中,不考虑承当职责的被帮工人有无差错,只需职责帮工人从事帮工活动遭到危害,被帮工人就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二、帮工联系的建立:
帮工联系的建立是构成帮工危险职责的根底。为被帮工人供给劳务的活动应是帮工人遭受危害的必要条件,并且是一个决定性的要件。危害程度应当是到达适当的程度,有必要对受害人的丢失采纳分管丢失的办法予以弥补。协助是指被协助人劳务繁忙,或在作业、日子中存在某种困难时,协助人被约请或自动前往供给暂时劳务,以减轻被协助人的劳务担负,或协助其战胜某种困难。协助比较于帮工而言,更具有短期性和暂时性。帮工需由用工方供给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是其重要特征,且帮工人需受被帮工人的指挥,假如不具备上述特征则不能认定为帮工联系。假如“被帮工人”对“帮工人”从事的“帮工”活动既不知情,也不认可,则不能认定为帮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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