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惠州计生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津贴申请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19:36关于惠州计生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临产政府补贴请求攻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请求条件
1、孕产妇住院临产前,自己或爱人有一方为本市户口;
2、自己及爱人没有违背计划生育法令法规和方针规则生育;
3、享用最低日子保证待遇,收取了《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证;
4、契合计划生育方针怀孕的妇女,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处理了本次怀孕的一孩挂号或再生育批阅。
请求材料
1、孕产妇自己持夫妻两边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
3、孕检证明(或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
4、《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免冠(1寸)近照4张提出请求
6、一式3份的《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临产政府补贴请求表(以下简称《请求表)。
注: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请求;夫妻两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孕产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请求。
处理流程
初审。村(居)委会接到请求人的《请求表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则在3个工作日内对请求进行初审。并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10日。
2、审阅
3、承认。县(区)卫生计生部分依据县(区)民政部分供给的低保家庭名单,每月对城镇(大街)已审阅的目标名单进行承认,并将承认后的政府补贴目标名单、《请求表和《挂号表返还给各城镇(大街)。
4、城镇(大街)人口计生办对经承认后的政府补贴目标,发放《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临产政府补贴收取凭据(以下简称《收取凭据)。
5、政府补贴目标应在产后3个月内,带着《收取凭据、《出世医学证明和夫妻两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城镇(大街)结算中心处理政府补贴金申领手续,并填写《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临产政府补贴发放表。
处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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