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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有哪些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8 07:16
很多人对这两个概念分不清
竟业制止来源于公司法第149条,指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是为别人运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事务。
竟业约束来源于劳作劳作合同法第23条第2款,对负有保密责任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作合同或是保密协议中与劳作者约好竟业约束条款。
区别是:
1、竟业制止是法定责任,竟业约束是约好责任;
2、竟业制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竟业约束针对的是负有保密责任的劳作者,能够包含董事、高档管理人员;
3、竟业制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竟业约束针对的是离任人员;
4、竟业制止针对的在职人员只需未离任,就一向适用;竟业约束针对职工的约束为离任2年以内;
5、单位对竟业制止人员不需要付出补偿,但对竟业约束人员有必要补偿;
6、竟业制止的收效是根据法令(只需成为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竟业约束以单位付出补偿金为收效条件(上海市破例,单位未付出补偿金的,竟业约束对两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不明的,两边可洽谈;洽谈不成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作者此前正常薪酬的20%—50%付出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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