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全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07:31
公路工程施工的投标并不是每一个施工单位都能够承揽的,它也是需求必定的资历的,那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历是什么?我国对此有哪些预审方法呢?下面彭松明律师将针对这些问题,为我们介绍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历预审方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历预审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投标投标办理方法》,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施工投标实施资历预审的,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历预审是指投标人在宣布投标约请前,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历进行的查看。只要经过资历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取得投标资历。
第四条潜在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历、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与投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才干的施工企业。
第五条资历预审作业由投标人担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合法干涉。
第六条资历预审作业应遵从揭露、公平、公平、科学、择优的准则,不得实施地方维护和职业维护,不得对不同区域、不同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历规范。
第二章资历预审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资历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编制资历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历预审布告;
(三)出售资历预审文件;
(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
(五)对资历预审请求文件进行评定;
(六)编写资历评定陈述;
(七)宣布资历预审成果告诉。
第八条资历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首要内容:
(一)资历预审布告;
(二)资历预审须知;
(三)资历预审请求表格局;
(四)有关附件:工程概略、各标段详细状况、方案工期、实施要求、建造环境与条件、投标时刻安排等。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践,科学区分标段,合理确认资历规范。
第九条资历预审布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的称号和地址;
(二)投标项目和各标段的基本状况;
(三)各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取得资历预审文件的方法、时刻、地址和费用;
(五)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地址和截止时刻;
(六)投标人以为应当奉告的其他事项。
资历预审布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前言上揭露发布。布告中不得含有约束具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历预审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资历预审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潜在投标人能够请求资历预审的标段数量,以及能够经过资历预审的标段数量;
(二)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历、施工才干(包含人员、设备和财政状况)、办理才干和履约诺言等的要求;
(三)对工程分包、子公司施工、联合体投标的规则和要求;
(四)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编制和递送要求(包含编制格局、内容、签署、装订、密封及递送方法、份数、时刻、地址等);
(五)资历预审文件的批改和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弄清的要求;
(六)资历预审方法、评定规范(包含契合性条件、强制性规范、评分规范等)和合格规范;
(七)资历查看成果的奉告方法和时刻;
(八)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别离享有的权力;
(九)投标人以为应当奉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依照资历预审布告规则的时刻、地址出售资历预审文件。自资历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中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作业日。
第十二条资历预审文件的价格应当合理,不得以盈利为意图。具有条件的,能够经过信息网络出售资历预审文件。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合理确认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编制时刻,自开端出售资历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个作业日。
第十四条投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资历预审文件进行弥补、阐明、订正或许部分批改,应在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方法告诉一切已购买资历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出售的资历预审文件进行弥补、阐明、订正或许部分批改的内容,为资历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购买资历预审文件或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单位少于三家的,投标人应从头安排资历预审或经有关部分赞同采纳约请投标方法。
第三章资历预审请求
第十五条潜在投标人应当依照资历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历预审请求文件,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四)财政资信和才干的证明文件(包含近三年来财政平衡表及财政审计状况等);
(五)拟派出的项目担任人与首要技能人员的简历、相关资历证书及成绩证明,并按要求供给备选人员的相关信息;
(六)拟用于完结投标项意图首要施工机械设备;
(七)开始的施工安排方案,包含质量保证体系、安全办理方法等内容;
(八)近五年来完结的相似工程施工成绩状况及履约诺言的证明资料;
(九)现在正在承当和现已中标的悉数工程状况;
(十)资产构成状况及出资参股的相关企业状况;
(十一)潜在投标人若存在工程分包、分公司施工或以联合体方法投标,应契合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要求;
(十二)投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正本)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历预审请求文件应当密封,并依照资历预审文件规则的时刻、地址和方法送达投标人。
第十七条潜在投标人如有工程分包方案,应恪守以下规则:
(一)分包人应具有与其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施工才干;
(二)供给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表以及拟分包的作业量。
第十八条潜在投标人如由所属分公司承当施工,应恪守以下规则:
(一)清晰详细承当施工的分公司称号及担任施工的首要内容;
(二)该分公司不得再以任何方法参与该标段的资历预审;
(三)资历预审请求文件应供给分公司施工经历、施工才干(包含人员、设备)、办理才干和履约诺言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潜在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法请求资历预审,应恪守以下规则:
(一)联合体主办人应具有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具有与所承当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依照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认施工资质等级;
(二)联合体主办人所承当的工程量有必要超越总工程量的50%;
(三)联合体各方签定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独自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请求同一标段的资历预审;
(四)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一起签定的联合体协议,清晰主办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力和职责以及应当承当的职责。
第二十条具有出资参股联系的相关企业,或具有直接办理和被办理联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一起请求同一标段的资历预审。
第二十一条凡出资参股投标项目或承当投标项目代建作业的法人单位不得请求该项意图资历预审。
第二十二条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则的递送截止时刻前,潜在投标人能够撤回请求文件或批改请求文件。如需批改请求文件,应当以正式信件提出并作出阐明。
批改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正式信件是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组成部分,其方法要求、密封方法、送达时刻,应契合资历预审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关于准时送达并契合密封要求的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投标人应当向潜在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并妥善保管,在规则的截止时刻前不得敞开。
第二十四条在规则的截止时刻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历预审请求文件为无效的资历预审请求文件。
第四章资历评定
第二十五条资历评定作业由投标人组成的资历评定委员会担任。
第二十六条资历评定委员会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奇数,其间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资历评定委员会的专家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分或省级交通主管部分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但有下列景象之一者,不得进入资历评定委员会:
(一)与潜在投标人的首要担任人或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联系的人员;
(二)当地交通主管部分或行政监督部分的人员;
(三)与潜在投标人有利害联系,或许影响公平评定的人员;
(四)法令、法规和规章规则的其他景象。
资历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定作业完毕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八条资历评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平地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定定见承当个人职责。
第二十九条资历评定委员会成员不得暗里触摸潜在投标人,不得收受潜在投标人的资产或许其他优点,不得泄漏资历评定的有关状况。
第三十条资历评定方法分强制性资历条件评定法和归纳评分法两种。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特色和潜在投标人的数量挑选适宜的评定方法。
第三十一条对潜在投标人的资历评定,应当严厉依照资历预审文件载明的资历预审的条件、规范和方法进行。不得选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方法进行资历查看。
第三十二条资历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契合性查看;
(二)强制性资历条件评定或归纳评分;
(三)弄清与核实。
第三十三条经过契合性查看的首要条件:
(一)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组成完好;
(二)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正本应加盖潜在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三)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有用;
(四)潜在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满意资历预审文件的要求;
(五)潜在投标人没有正遭到责令停产、歇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政被接收、冻住、破产的状况;
(六)潜在投标人没有正遭到撤销投标资历的行政处罚;
(七)潜在投标人没有触及正在诉讼的案子,或触及正在诉讼的案子但经评定委员会确认不会对承当本项目形成严重影响;
(八)潜在投标人契合本方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则;
(九)潜在投标人没有供给虚伪资料。
契合以上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定。
第三十四条选用强制性资历条件评定法的,投标人应依照标段内容和特色,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历、财政才干、施工才干、办理才干和履约诺言等资历条件,拟定强制性的量化规范。只要悉数满意强制性资历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才可经过资历查看。评定定论分“经过”和“未经过”两种。
第三十五条选用归纳评分法的,投标人应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历、财政才干、施工才干、办理才干、施工安排和履约诺言等资历条件,拟定能够量化的评分规范,并清晰经过资历查看的最低总得分值。只要总得分超越规则的最低总得分值的潜在投标人才干经过资历查看。
对重要的资历条件也可拟定最低资历条件要求,不契合最低资历条件的,不得经过资历查看。核算得分时应以评定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认,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核算。
第三十六条归纳评分法选用百分制,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区分如下:
(一)相似工程施工经历分值规划15-25;
(二)财政才干分值规划10-20;
(三)拟投入本标段的首要机械设备分值规划10-20;
(四)拟投入本标段的首要人员资历分值规划15-25;
(五)开始施工安排方案分值规划10-15;
(六)履约诺言分值规划15-25.第三十七条资历评定委员会对资历预审请求文件中不清晰之处,可经过投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弄清,但不应作为资历查看不经过的理由。如潜在投标人不依照投标人的要求进行弄清,其资历查看可不予经过。弄清应以书面资料为主,一般不得直触摸摸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八条资历评定委员会在查看潜在投标人的首要人员资历和施工成绩、诺言时,应当经过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分建立的交通职业施工企业信息网进行查询;若潜在投标人所供给信息与企业信息网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伪、夸张的内容,不予经过资历查看。
第三十九条对联合体进行资历评定时,其施工才干为主办人和各成员单位施工才干之和。对含分包人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历评定时,其施工才干为潜在投标人和分包人施工才干之和。
第四十条对经过资历评定的潜在投标人显着偏少的标段,在征得潜在投标人赞同的状况下,评定委员会能够对经过评定的潜在投标人请求的标段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仍少于三家的,投标人应从头安排资历预审或经有关部分赞同采纳约请投标方法。
第五章资历评定陈述
第四十一条资历评定作业完毕后,由资历评定委员会编制资历评定陈述,其内容包含: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历查看作业简介;
(三)资历查看成果;
(四)未经过资历查看的首要理由及相关附件证明;
(五)资历评定表等附件。
第四十二条投标人应在资历评定作业完毕后15日内,按项目办理权限,将资历评定陈述报交通主管部分存案。
第四十三条交通主管部分在收到资历评定陈述后5个作业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向经过资历查看的潜在投标人宣布投标约请书,向未经过资历查看的潜在投标人奉告资历查看成果。
第四十四条投标人不得向别人泄漏现已过资历查看的潜在投标人称号、数量,以及或许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投标投标的其他状况。
第四十五条资历预审作业呈现下列状况之一的,投标人担任安排从头评定。
(一)因为投标人供给给资历评定委员会的信息有误或不完好,导致评定成果呈现严重误差的;
(二)因为评定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定成果呈现严重误差的;
(三)因为潜在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评定成果无效的。
第六章附则
?
第四十六条关于公路工程隶属设备以及工程规划较小、技能较简略、工期特别紧的工程或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投标人如采纳资历后审的方法,可参照本方法履行。
第四十七条使用国际金融安排借款、外国政府借款和选用合资、协作、独资方法融资的公路项目,有特别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四十八条本法由交通部担任解说。
第四十九条本方法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交通部1997年8月1日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历预审方法》(交公路发[1997]451号)一起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历预审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投标投标办理方法》,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施工投标实施资历预审的,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历预审是指投标人在宣布投标约请前,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历进行的查看。只要经过资历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取得投标资历。
第四条潜在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历、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与投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才干的施工企业。
第五条资历预审作业由投标人担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合法干涉。
第六条资历预审作业应遵从揭露、公平、公平、科学、择优的准则,不得实施地方维护和职业维护,不得对不同区域、不同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历规范。
第二章资历预审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资历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编制资历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历预审布告;
(三)出售资历预审文件;
(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
(五)对资历预审请求文件进行评定;
(六)编写资历评定陈述;
(七)宣布资历预审成果告诉。
第八条资历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首要内容:
(一)资历预审布告;
(二)资历预审须知;
(三)资历预审请求表格局;
(四)有关附件:工程概略、各标段详细状况、方案工期、实施要求、建造环境与条件、投标时刻安排等。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践,科学区分标段,合理确认资历规范。
第九条资历预审布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的称号和地址;
(二)投标项目和各标段的基本状况;
(三)各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取得资历预审文件的方法、时刻、地址和费用;
(五)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地址和截止时刻;
(六)投标人以为应当奉告的其他事项。
资历预审布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前言上揭露发布。布告中不得含有约束具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历预审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资历预审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潜在投标人能够请求资历预审的标段数量,以及能够经过资历预审的标段数量;
(二)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历、施工才干(包含人员、设备和财政状况)、办理才干和履约诺言等的要求;
(三)对工程分包、子公司施工、联合体投标的规则和要求;
(四)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编制和递送要求(包含编制格局、内容、签署、装订、密封及递送方法、份数、时刻、地址等);
(五)资历预审文件的批改和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弄清的要求;
(六)资历预审方法、评定规范(包含契合性条件、强制性规范、评分规范等)和合格规范;
(七)资历查看成果的奉告方法和时刻;
(八)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别离享有的权力;
(九)投标人以为应当奉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依照资历预审布告规则的时刻、地址出售资历预审文件。自资历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中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作业日。
第十二条资历预审文件的价格应当合理,不得以盈利为意图。具有条件的,能够经过信息网络出售资历预审文件。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合理确认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编制时刻,自开端出售资历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个作业日。
第十四条投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资历预审文件进行弥补、阐明、订正或许部分批改,应在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方法告诉一切已购买资历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出售的资历预审文件进行弥补、阐明、订正或许部分批改的内容,为资历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购买资历预审文件或递送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单位少于三家的,投标人应从头安排资历预审或经有关部分赞同采纳约请投标方法。
第三章资历预审请求
第十五条潜在投标人应当依照资历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历预审请求文件,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四)财政资信和才干的证明文件(包含近三年来财政平衡表及财政审计状况等);
(五)拟派出的项目担任人与首要技能人员的简历、相关资历证书及成绩证明,并按要求供给备选人员的相关信息;
(六)拟用于完结投标项意图首要施工机械设备;
(七)开始的施工安排方案,包含质量保证体系、安全办理方法等内容;
(八)近五年来完结的相似工程施工成绩状况及履约诺言的证明资料;
(九)现在正在承当和现已中标的悉数工程状况;
(十)资产构成状况及出资参股的相关企业状况;
(十一)潜在投标人若存在工程分包、分公司施工或以联合体方法投标,应契合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要求;
(十二)投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正本)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历预审请求文件应当密封,并依照资历预审文件规则的时刻、地址和方法送达投标人。
第十七条潜在投标人如有工程分包方案,应恪守以下规则:
(一)分包人应具有与其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施工才干;
(二)供给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表以及拟分包的作业量。
第十八条潜在投标人如由所属分公司承当施工,应恪守以下规则:
(一)清晰详细承当施工的分公司称号及担任施工的首要内容;
(二)该分公司不得再以任何方法参与该标段的资历预审;
(三)资历预审请求文件应供给分公司施工经历、施工才干(包含人员、设备)、办理才干和履约诺言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潜在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法请求资历预审,应恪守以下规则:
(一)联合体主办人应具有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具有与所承当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依照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认施工资质等级;
(二)联合体主办人所承当的工程量有必要超越总工程量的50%;
(三)联合体各方签定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独自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请求同一标段的资历预审;
(四)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一起签定的联合体协议,清晰主办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力和职责以及应当承当的职责。
第二十条具有出资参股联系的相关企业,或具有直接办理和被办理联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一起请求同一标段的资历预审。
第二十一条凡出资参股投标项目或承当投标项目代建作业的法人单位不得请求该项意图资历预审。
第二十二条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则的递送截止时刻前,潜在投标人能够撤回请求文件或批改请求文件。如需批改请求文件,应当以正式信件提出并作出阐明。
批改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正式信件是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的组成部分,其方法要求、密封方法、送达时刻,应契合资历预审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关于准时送达并契合密封要求的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投标人应当向潜在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并妥善保管,在规则的截止时刻前不得敞开。
第二十四条在规则的截止时刻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历预审请求文件为无效的资历预审请求文件。
第四章资历评定
第二十五条资历评定作业由投标人组成的资历评定委员会担任。
第二十六条资历评定委员会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奇数,其间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资历评定委员会的专家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分或省级交通主管部分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但有下列景象之一者,不得进入资历评定委员会:
(一)与潜在投标人的首要担任人或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联系的人员;
(二)当地交通主管部分或行政监督部分的人员;
(三)与潜在投标人有利害联系,或许影响公平评定的人员;
(四)法令、法规和规章规则的其他景象。
资历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定作业完毕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八条资历评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平地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定定见承当个人职责。
第二十九条资历评定委员会成员不得暗里触摸潜在投标人,不得收受潜在投标人的资产或许其他优点,不得泄漏资历评定的有关状况。
第三十条资历评定方法分强制性资历条件评定法和归纳评分法两种。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特色和潜在投标人的数量挑选适宜的评定方法。
第三十一条对潜在投标人的资历评定,应当严厉依照资历预审文件载明的资历预审的条件、规范和方法进行。不得选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方法进行资历查看。
第三十二条资历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契合性查看;
(二)强制性资历条件评定或归纳评分;
(三)弄清与核实。
第三十三条经过契合性查看的首要条件:
(一)资历预审请求文件组成完好;
(二)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正本应加盖潜在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三)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有用;
(四)潜在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满意资历预审文件的要求;
(五)潜在投标人没有正遭到责令停产、歇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政被接收、冻住、破产的状况;
(六)潜在投标人没有正遭到撤销投标资历的行政处罚;
(七)潜在投标人没有触及正在诉讼的案子,或触及正在诉讼的案子但经评定委员会确认不会对承当本项目形成严重影响;
(八)潜在投标人契合本方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则;
(九)潜在投标人没有供给虚伪资料。
契合以上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定。
第三十四条选用强制性资历条件评定法的,投标人应依照标段内容和特色,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历、财政才干、施工才干、办理才干和履约诺言等资历条件,拟定强制性的量化规范。只要悉数满意强制性资历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才可经过资历查看。评定定论分“经过”和“未经过”两种。
第三十五条选用归纳评分法的,投标人应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历、财政才干、施工才干、办理才干、施工安排和履约诺言等资历条件,拟定能够量化的评分规范,并清晰经过资历查看的最低总得分值。只要总得分超越规则的最低总得分值的潜在投标人才干经过资历查看。
对重要的资历条件也可拟定最低资历条件要求,不契合最低资历条件的,不得经过资历查看。核算得分时应以评定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认,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核算。
第三十六条归纳评分法选用百分制,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区分如下:
(一)相似工程施工经历分值规划15-25;
(二)财政才干分值规划10-20;
(三)拟投入本标段的首要机械设备分值规划10-20;
(四)拟投入本标段的首要人员资历分值规划15-25;
(五)开始施工安排方案分值规划10-15;
(六)履约诺言分值规划15-25.第三十七条资历评定委员会对资历预审请求文件中不清晰之处,可经过投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弄清,但不应作为资历查看不经过的理由。如潜在投标人不依照投标人的要求进行弄清,其资历查看可不予经过。弄清应以书面资料为主,一般不得直触摸摸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八条资历评定委员会在查看潜在投标人的首要人员资历和施工成绩、诺言时,应当经过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分建立的交通职业施工企业信息网进行查询;若潜在投标人所供给信息与企业信息网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伪、夸张的内容,不予经过资历查看。
第三十九条对联合体进行资历评定时,其施工才干为主办人和各成员单位施工才干之和。对含分包人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历评定时,其施工才干为潜在投标人和分包人施工才干之和。
第四十条对经过资历评定的潜在投标人显着偏少的标段,在征得潜在投标人赞同的状况下,评定委员会能够对经过评定的潜在投标人请求的标段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仍少于三家的,投标人应从头安排资历预审或经有关部分赞同采纳约请投标方法。
第五章资历评定陈述
第四十一条资历评定作业完毕后,由资历评定委员会编制资历评定陈述,其内容包含: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历查看作业简介;
(三)资历查看成果;
(四)未经过资历查看的首要理由及相关附件证明;
(五)资历评定表等附件。
第四十二条投标人应在资历评定作业完毕后15日内,按项目办理权限,将资历评定陈述报交通主管部分存案。
第四十三条交通主管部分在收到资历评定陈述后5个作业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向经过资历查看的潜在投标人宣布投标约请书,向未经过资历查看的潜在投标人奉告资历查看成果。
第四十四条投标人不得向别人泄漏现已过资历查看的潜在投标人称号、数量,以及或许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投标投标的其他状况。
第四十五条资历预审作业呈现下列状况之一的,投标人担任安排从头评定。
(一)因为投标人供给给资历评定委员会的信息有误或不完好,导致评定成果呈现严重误差的;
(二)因为评定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定成果呈现严重误差的;
(三)因为潜在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评定成果无效的。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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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关于公路工程隶属设备以及工程规划较小、技能较简略、工期特别紧的工程或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投标人如采纳资历后审的方法,可参照本方法履行。
第四十七条使用国际金融安排借款、外国政府借款和选用合资、协作、独资方法融资的公路项目,有特别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四十八条本法由交通部担任解说。
第四十九条本方法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交通部1997年8月1日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历预审方法》(交公路发[1997]451号)一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