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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能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13:26

常常有网友问询,他家现寓居的房子是用商业借款购买的,借款现已还完,夫妻俩都交纳了住宅公积金,算计近20万元。他咨询能否将夫妻俩的公积金取出来,用于购买二套房的首付?
员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方以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离休、退休的;
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出境久居、户口迁出本市的;
归还购房借款本息的;
房租开销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正在收取乡镇最低日子保障金的;
遇到意外灾祸等突发事件(如事故、火灾),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
员工下岗、赋闲满一年(以处理赋闲证日期为准)未再工作,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员工自己、爱人或直系血亲患严重疾病,且医疗费用开销巨大,一年内医疗费用开销超越一万元以上的;
员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
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时,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因而,公积金的提取不能用于付出购房的首付款,只有当购房行为彻底发作并承认员工具有该套房产的一切权时,员工及其爱人可持相关手续处理提取。商业借款购买自住住宅的,员工及其爱人在还款期间可每年提取一次住宅公积金用于归还借款本息,夫妻两边累计提取不得超越当年的应还款付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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