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地方立法中行政处罚设置权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22:45
当地立法中行政处罚设置权
在我国的行政处罚设置权利结构中,法令规定当地立法中有必定的行政处罚设置权,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议的。榜首,我国地域宽广,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因而,在法制一致的前提下要考虑到各地的特色,给予当地必定的立法权和行政处罚的设置权;第二,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在法制一致的前提下,给予当地必定的创制性立法权和行政处罚设置权,以满意当地变革进程的需求和堆集经历。
实践证明,给予当地立法中的行政处罚设置权是正确的。这是由于,榜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没有满足的时刻来拟定当地所需求的每一项法令、法规;第二,有些法令、法规技术性较强,当地特色杂乱,国家难以一致拟定,难以考虑各种细节问题;第三,有些法令标准需求必定的灵活性,特别是在变革开放时期,各种社会关系变化较大,国家不宜轻率地一致立法。最终,还有许多法令、法规准则性较强,在履行过程中还需求经过当地立法进行细化。在当地立法中,行政处罚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有用手法,也包含在当地法规或政府规章之内,国家赋予当地必定的行政处罚设置权,能够进步当地行政管理的功率。但为了确保宪法规定的法制的一致性,当地立法中的行政处罚设置权是有限的。对这一准则性问题,下文将作进一步的讨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