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01:52
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则到,刑事被告人提交确保人或许是提交确保金,确保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就叫取保候审。那么,在当刑事被告人进看守所后,多久能取保候审呢?就这一问题,听讼网小编给您整理了相关文章供您阅览了解。
进看守所能够取保候审得时限
取保候审跟送进看守所的时刻长短没有必然联系,需求看嫌疑人是否有不契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视情节而定,情节越严峻的越难获得取保候审,可是对一些特别原因的刑事被告人能够赞同取保候审,一般为递送请求10日内作出答复。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拘捕的违法嫌疑人延聘的律师请求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赞同取保候审的,依法处理取保候审手续;不赞同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对违法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违法嫌疑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对同一违法嫌疑人,不得一起责令其提出确保人和交纳确保金。确保金数额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违法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子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或许判处惩罚的轻重等状况,归纳考虑确认。
相关内容: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四)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纳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履行。
从《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则能够看出,其规模涵盖了除或许被判无期徒刑、死刑外的一切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并且“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这样一个广泛到能够说是有一点“大而无当”的规则简直任何一个案子都是能够套用的。
可是,也或许正是由于法令规则的广泛,实践履行中取保候审的处理也就存在着许多的不确认要素。大都状况下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家族以为契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以为不契合。实际上咱们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法令规则,却能够得出两个天壤之别的定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反常独特的现象。一个极富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现象。实践中,除具有以上条件之外,还具有以下条件的,更简单处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违法的。相关于暴力违法而言,偷盗、争夺、欺诈等非暴力违法的案子在处理取保候审时更简单一些;
(二)或许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许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条件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如司法进程期间处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定时因不能获判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取保候审请求书样本。就会令被告人发生对法令的不理解、对法不行预知的惊骇以及对法无定性的利诱,也不利于被告人的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或许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就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严峻疾病,严峻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请求取保候审的,只要严峻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赞同取保候审。
(四)现已怀孕的妇女。
(五)自动认罪的。假如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侵财违法案子,活跃退赃,活跃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危害案子,活跃向被害人饯别补偿,并争取到被害人体谅的。
当然,以上条件也不是通用和全能的,实践中,要依据案子的实际状况见机行事。小编以为交流是十分重要的,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加强交流,与被害人加强交流,协调好各方面的联系,取保候审,其实并不是不或许。以上便是咱们关于取保候审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在日子中遇到了一些法令问题,能够来听讼网寻求律师协助。
进看守所能够取保候审得时限
取保候审跟送进看守所的时刻长短没有必然联系,需求看嫌疑人是否有不契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视情节而定,情节越严峻的越难获得取保候审,可是对一些特别原因的刑事被告人能够赞同取保候审,一般为递送请求10日内作出答复。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拘捕的违法嫌疑人延聘的律师请求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赞同取保候审的,依法处理取保候审手续;不赞同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对违法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违法嫌疑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对同一违法嫌疑人,不得一起责令其提出确保人和交纳确保金。确保金数额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违法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子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或许判处惩罚的轻重等状况,归纳考虑确认。
相关内容: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四)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纳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履行。
从《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则能够看出,其规模涵盖了除或许被判无期徒刑、死刑外的一切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并且“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这样一个广泛到能够说是有一点“大而无当”的规则简直任何一个案子都是能够套用的。
可是,也或许正是由于法令规则的广泛,实践履行中取保候审的处理也就存在着许多的不确认要素。大都状况下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家族以为契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以为不契合。实际上咱们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法令规则,却能够得出两个天壤之别的定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反常独特的现象。一个极富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现象。实践中,除具有以上条件之外,还具有以下条件的,更简单处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违法的。相关于暴力违法而言,偷盗、争夺、欺诈等非暴力违法的案子在处理取保候审时更简单一些;
(二)或许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许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条件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如司法进程期间处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定时因不能获判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取保候审请求书样本。就会令被告人发生对法令的不理解、对法不行预知的惊骇以及对法无定性的利诱,也不利于被告人的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或许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就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严峻疾病,严峻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请求取保候审的,只要严峻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赞同取保候审。
(四)现已怀孕的妇女。
(五)自动认罪的。假如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侵财违法案子,活跃退赃,活跃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危害案子,活跃向被害人饯别补偿,并争取到被害人体谅的。
当然,以上条件也不是通用和全能的,实践中,要依据案子的实际状况见机行事。小编以为交流是十分重要的,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加强交流,与被害人加强交流,协调好各方面的联系,取保候审,其实并不是不或许。以上便是咱们关于取保候审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在日子中遇到了一些法令问题,能够来听讼网寻求律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