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2 01:22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确认偷盗罪履行详细数额规范的告诉》,确认偷盗罪履行详细数额新规范,即确认偷盗罪“数额较大”的规范为“2000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规范为“6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规范为“40万元以上”。这是山东根据“两高”最新司法解说要求,归纳考量山东经济发展状况等各方面要素后,对1998年确认的数额规范作出的相应调整。
根据“两高”《解说》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则,凡具有“偷盗残疾人、孤寡老人、损失劳动能力人的资产”、“在医院偷盗患者或许其亲朋资产”等八种状况之一的,入罪规范能够依照百分之五十核算,即对具有以上八种景象之一的违法,山东履行的入罪规范能够下降为1000元。而对《解说》第七条、第八条规则的“具有法定从宽处分情节”、“没有参加分赃或许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体谅及其他细微情节”等景象的,即使到达数额较大规范,也能够不申述或许免予刑事处分。
为一致全省法律规范,在出台新的偷盗罪数额规范时,《告诉》一起对偷盗罪中级人民法院统辖规范作出规则,规则了偷盗公私资产价值100万元以上的,或价值70万元以上并具有《解说》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则的加剧景象之一的,可由中院统辖。
根据“两高”《解说》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则,凡具有“偷盗残疾人、孤寡老人、损失劳动能力人的资产”、“在医院偷盗患者或许其亲朋资产”等八种状况之一的,入罪规范能够依照百分之五十核算,即对具有以上八种景象之一的违法,山东履行的入罪规范能够下降为1000元。而对《解说》第七条、第八条规则的“具有法定从宽处分情节”、“没有参加分赃或许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体谅及其他细微情节”等景象的,即使到达数额较大规范,也能够不申述或许免予刑事处分。
为一致全省法律规范,在出台新的偷盗罪数额规范时,《告诉》一起对偷盗罪中级人民法院统辖规范作出规则,规则了偷盗公私资产价值100万元以上的,或价值70万元以上并具有《解说》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则的加剧景象之一的,可由中院统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