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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能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15:52
彩礼能否视为夫妻共同产业
假如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纳或置办成婚物品的,应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资产无特别约好,应为夫妻共同产业。
假如男女两边未共同日子的,可依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第5条规则,考虑产业的来历予以合理切割。假如两边婚姻继续时间短,而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形成日子困难的,可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的第8条规则精力处理,切割共同产业时给予日子困难的一方恰当歪斜。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
第5条:已登记成婚,没有共同日子,一方或两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产业,详细处理时应考虑产业来历、数量等状况合理切割。各自出资置办、各自运用的资产,原则上归各自一切。
第8条:夫妻共同产业,原则上平等切割。依据出产、日子的实际需要和产业的来历等状况,详细处理时也能够有所不同。归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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