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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15:30
我国注册商标的有用期为十年,有用期满需求持续运用的,商标权人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请求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请求的,可在商标局给出的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请求,并交纳续展推迟费。展期满仍未提出请求的,注册商标将被商标局依法刊出。
商标局核准续展请求后,发给商标示册人相应的续展证明。
请求人报送续展的商标图样有必要同《商标示册证》上核准的图样共同。
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适宜作商标的内容且又与商标难以别离的,应阐明该文字或图形不在商标专用权范围内;
《商标示册证》中商标称号不在商标图样中的,请求续展时,若不要求该称号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抛弃;
若注册人要求保存该商标称号专用权,在请求续展时对该商标称号应另行请求续展注册,请求时应附原注册证复印件,并交纳相应的费用,经商标局核准后,另发给《商标示册证》及相应证明;
商标称号未标示在商标图样中且续展时未另行请求续展注册的,该称号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续展需供给的文件和资料:
1、《商标署理托付书》:托付咱们商专知识产权署理的,需供给盖有请求人章戳的托付书。大陆以外区域的请求人要在我国请求商标续展的,有必要托付商标署理组织进行。
2、《商标续展请求书》:托付署理组织请求商标续展的,由署理组织制造。
3、商标图样: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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