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23:52
债务人假如不按照合同的约好实行偿还债务的职责,债务人能够到法院申述债务人,经法院判定债务人依然不实行判定成果的,债务人能够请求法院强制实行,那么法院强制实行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回答。
一、什么强制实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气,依据发作法令效能文书清晰详细的实行内容,强制民事责任人完结其所承当的责任,以确保权力人的权力得以完成。发作法令效能的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定书、完成担保物权判定、承认调停协议判定、付出令等。它们一经收效,责任人即应主动实行。如拒不实行,权力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提出请求的权力人称请求人,被指名实行责任的人称被实行人。
二、法院强制实行的程序
第一步:请求
发作法令效能的民事判定、判定以及刑事判定、判定,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实行员实行。
对依法建立的裁决组织的判定,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务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公证债务文书确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判定不予实行,并将判定书送达两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实行行为违背法令规定的,能够向担任实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当事人、好坏关系人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15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判定吊销或许改正;理由不建立的,判定驳回。
第三步:请求复议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对判定不服的,能够自判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超越六个月未实行的,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检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必定期限内实行,也能够决议由本院实行或许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实行。
实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实行标的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十五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判定间断对该标的的实行;理由不建立的,判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判定不服,以为原判定、判定过错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定、判定无关的,能够自判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四步: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
实行员接到请求实行书或许移送实行书,应当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实行,逾期不实行的,强制实行。被实行人不实行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并有或许藏匿、搬运产业的,实行员能够当即采纳强制实行办法。
第五步:采纳强制办法
采纳强制实行办法时,实行员应当出示证件。实行结束后,应当将实行情况制造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许盖章。实行法院能够经过以下强制实行的办法:查询、冻住、划拨被请求实行人的存款;拘留、提取被请求实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请求实行人的产业;搜寻被请求实行人藏匿的产业;强制被请求实行人交给法令文书指定交给的资产或许单据等办法。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什么强制实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气,依据发作法令效能文书清晰详细的实行内容,强制民事责任人完结其所承当的责任,以确保权力人的权力得以完成。发作法令效能的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定书、完成担保物权判定、承认调停协议判定、付出令等。它们一经收效,责任人即应主动实行。如拒不实行,权力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提出请求的权力人称请求人,被指名实行责任的人称被实行人。
二、法院强制实行的程序
第一步:请求
发作法令效能的民事判定、判定以及刑事判定、判定,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实行员实行。
对依法建立的裁决组织的判定,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务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公证债务文书确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判定不予实行,并将判定书送达两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实行行为违背法令规定的,能够向担任实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当事人、好坏关系人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15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判定吊销或许改正;理由不建立的,判定驳回。
第三步:请求复议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对判定不服的,能够自判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超越六个月未实行的,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检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必定期限内实行,也能够决议由本院实行或许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实行。
实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实行标的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十五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判定间断对该标的的实行;理由不建立的,判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判定不服,以为原判定、判定过错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定、判定无关的,能够自判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四步: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
实行员接到请求实行书或许移送实行书,应当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实行,逾期不实行的,强制实行。被实行人不实行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并有或许藏匿、搬运产业的,实行员能够当即采纳强制实行办法。
第五步:采纳强制办法
采纳强制实行办法时,实行员应当出示证件。实行结束后,应当将实行情况制造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许盖章。实行法院能够经过以下强制实行的办法:查询、冻住、划拨被请求实行人的存款;拘留、提取被请求实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请求实行人的产业;搜寻被请求实行人藏匿的产业;强制被请求实行人交给法令文书指定交给的资产或许单据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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