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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简易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11:38
除非当事人还有约好,但凡争议金额不超越50万元人民币的,或争议金额超越50万元人民币,经一方当事人书面请求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赞同的,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特色如下:仲裁庭由当事人现已一起指定的或
仲裁委员会
主席指定的一名独任仲裁员组成;提交辩论的期限缩短且原则上只交流一次资料;审理方法能够书面审理也能够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的时刻较短,开庭审理的,应在开庭后30天内作出,书面审理的,应在组庭之日起90天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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