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刑讯逼供致犯罪嫌疑人死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13:56

备受重视的“8·8”刑讯逼供致人逝世案,今天上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宣判。法院以成心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鸿飞有期徒刑12年;以刑讯逼供罪判处被告人夏向东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郭某、熊某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分。
2008年8月8日下午,南昌大学第二隶属医院运用丙种球蛋白致6人逝世案子的犯罪嫌疑人万建国,在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审问室逝世。之后,检察机关以涉嫌刑讯逼供罪对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夏向东、刑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邓鸿飞等人立案侦查。2009年6月8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决议以成心伤害罪对邓鸿飞、以刑讯逼供罪对夏向东、郭某、熊某提起公诉。
本年7月初,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揭露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以为,4名被告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审问犯罪嫌疑人万建国过程中,邓鸿飞、郭某、熊某等人直接施行刑讯逼供行为,其间邓鸿飞对死者施行了严峻致害行为,构成成心伤害罪;郭某、熊某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夏向东授意办案民警施行刑讯逼供,构成刑讯逼供共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建立。依据上述犯罪事实,按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法院对4名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判决。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