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证据不足,未获支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10:10简介:某女在一服装厂作业,作业年限十多年,从头饰工人干起,一向做到头饰部负责人。09年3月23日,由于头饰部的一位作业人员的失误,公司的老板把职责推卸到某女的身上,对某女进行言辞进犯,并当着世人的面逼某女脱离公司。某女没有办法只要脱离公司。某女脱离公司后,某女要求原公司给付薪酬和相关退工手续,可是老板把作业推卸到司理身上,某女屡次找到公司要求处理此事。4月18日,某女拿到薪酬,4月19日,某女在职业介绍中心得到退工证明。原公司在在解雇时扣除09年3月、4月、5月的社保金。某女觉得为公司作业十多年,公司说开除就开除,很不公正找就任律师要求维权。
办案通过:某女找就任律师时,说到手里有原公司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依据。所以,任律师依据现实和法令,向原公司地点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请求劳作裁定。劳作裁定请求的事项:榜首,要求原公司付出赔偿金79032元;第二,要求原公司付出08年2月至09年3月的双倍薪酬92204元;第三,要求原公司付出07年3月至09年3月的加班费129734.8元;第四,要求原公司补缴08年6月、7月的社会稳妥金;第五,要求原公司付出代通金3293元。
任律师在4月末提出劳作裁定,劳作裁定受理,超越60日没有开庭。依据法令规定,假如超越60日劳作裁定委员会没有开庭,劳作着能够直接申述。任律师在7月中旬向原公司地点的区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诉讼请求没有改变。法院受理后,依法传唤两边当事人。
在开庭前,某女拿出原公司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所谓依据。这份所谓的依据是几段录音。任律师细心听了这些录音,都是某女与原公司老板和司理的电话。可是这些电话录音中,原公司的老板和司理都没有供认公司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某女就很晦气了。
原公司提出争辩:榜首,原告在原公司作业时刻没有超越10年,原公司在1997年时没有建立。第二,原公司没有违法免除劳作合同。2009年3月23日原告与公司负责人发作争持,之后原告拒不上班。第三,原告加班时刻没有原告在诉状中说到的那么多,有时候偶然加班。第四,关于稳妥问题,原公司现已为原告交纳乡镇稳妥。
在开庭过程中,原被告两边针对,是否违法免除劳作合同、原告的实际收入、原告的作业年限和每天的作业时刻、原告的作业职位等问题打开争辩。
法院判定:被告付出08年2月至09年12月的双倍薪酬差额18586元;被告付出07年4月至09年3月的加班费35808.59元;被告补缴08年6月、7月的 社会稳妥费。
律师谈论:该劳作争方案,某女的诉讼请求并没有得到法院悉数支撑。原因就在于,某女的依据不是很充沛。榜首,关于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依据没有。第二,关于劳作者每月薪酬的详细数额没有切当依据。第三,关于加班的详细时刻没有依据。
律师主张,劳作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保留好相关依据,以备将来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