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9:20
信任许多的人关于无因处理都不是十分的清楚的,更不用说无因处理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了,其实国家关于这些都是做出了规则了,那么无因处理是什么?无因处理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下文中的常识能够协助到您。
无因处理
无因处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许约好责任,为防止形成丢失(丢失既包含自己也包含别人,或许仅为别人),自动处理别人业务或为别人供给服务的法令现实。处理别人业务的人,为处理人;业务被处理的人,为自己。无因处理之债发作后,处理人享有恳求自己归还因处理业务而开销的必要费用的债款,自己负有归还该项费用的债款。无因处理是一种法令现实,为债的发作依据之一。无因处理之债的发作是根据法令规则,而非当事人意思。
无因处理的构成要件
无因处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别人处理业务;有为别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好的责任。
(一)为别人处理业务
处理别人业务,便是为别人进行处理或许服务。无因处理之业务,能够是有关产业的事项,也能够对错产业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合成为债的客体的业务。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处理的目标:违法事项,如代为清偿赌债;不能发作债的联系的纯道德的事项,如代友接待客人;按照法令规则有必要由自己亲身处理或经自己授权才干处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等。
处理的业务有必要是别人的业务。如将自己的业务误以为别人的业务而处理,即便意图是为别人防止丢失,也不能构成无因处理。
(二)有为别人谋利益的意思
为别人谋利益的意思,简称处理意思,是构成无因处理的片面要件。为别人谋利益的意思,其典型形状是专为自己谋利益的意思。但也答应处理人在有为自己谋利益的意思一起,为自己的利益施行处理或服务行为。
(三)没有法定或约好责任
无因处理中所谓“无因”,便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好责任”。没有法定或约好责任是无因处理建立的重要条件。衡量处理人有无法定或约好责任,应以客观规范确认,不以处理人的片面知道为规范。假如负有责任而处理人以为没有责任,其处理业务不能构成无因处理;假如本无责任而处理人误以为有责任,其处理业务照样构成无因处理。
听讼小编提醒您,适法无因处理是指处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好的责任,为别人处理业务,所处理业务利于自己,并不违背自己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假如您还有还有其他方面的法令常识想要了解,听讼网也供给在线法令常识咨询,欢迎我们进行法令常识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