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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哪些项目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06:17

从事哪些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则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避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从事哪些项目可避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则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避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生果、坚果的栽培;
2.农作物新种类的选育;
3.中药材的栽培;
4.林木的培养和栽培;
5.家畜、家禽的养殖;
6.林产品的收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行、农机作业和修理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捉。”
企业从事农作物新种类选育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种类和育种材料选育构成的效果,以及由这些效果构成的种子(苗)等繁衍材料的出产、初加工、出售一体化获得的所得。
企业从事林木的培养和栽培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育婴和办理以及规划造林活动获得的所得,包含企业通过拍卖或收买方法获得林木所有权并通过必定的成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养获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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