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折抵刑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04:27
假如行为人在人民法院判处惩罚曾经,现已被采纳被掠夺人身自在的强制措施的,是能够折抵刑期的。控制也是一种惩罚,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是需求仔细服刑的。那么,控制折抵刑期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控制惩罚的内容有哪些
(一)控制的目标
刑法典关于控制的目标未作清晰约束,只需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规则有控制的,人民法院依据案子的具体状况,以为归于违法尚不行判处有期徒刑或许其他主刑,以不予关押为宜的违法分子,都能够判处控制,约束其必定的人身自在。
(二)不予关押
不予关押,也即不掠夺违法人的人身自在。这表现了控制刑的开放性特征,有助于防止短期自在刑固有的坏处。
(三)具有必定期限
控制有必定的期限,不得对违法人进行无限期的控制。依据刑法典第38条、69条、第41条之规则,控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越3年。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1日折抵刑期2日。依据第40条之规则,控制期满,履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许寓居地的大众宣告解除控制。
(四)由公安机关履行和大众监督改造
控制的履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由于控制是一种开放性的惩罚办法,故也离不开大众的监督。事实上,刑法典第39条所规则的“恪守监督”,也便是恪守大众的监督。这充沛表现出控制是我国专门机关与大众相结合的司法道路实践经验的创造性产品。
控制惩罚期间的责任
控制期间约束违法人的必定自在。这是控制差异于免予惩罚处分之要害。依据刑法典第39条之规则,约束自在的内容是:
(一)恪守法令、行政法规,恪守监督;
(二)未经履行机关同意,不得行使言辞、出书、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在的权力;
(三)依照履行机关规则陈述自己的活动状况;
(四)恪守履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则;
(五)脱离所寓居的市、县或许迁居,应当报经履行机关同意。可是,对违法人的劳作报酬不得进行约束,即关于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在劳作中应当同工同酬。
假如你有其他疑问,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控制惩罚的内容有哪些
(一)控制的目标
刑法典关于控制的目标未作清晰约束,只需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规则有控制的,人民法院依据案子的具体状况,以为归于违法尚不行判处有期徒刑或许其他主刑,以不予关押为宜的违法分子,都能够判处控制,约束其必定的人身自在。
(二)不予关押
不予关押,也即不掠夺违法人的人身自在。这表现了控制刑的开放性特征,有助于防止短期自在刑固有的坏处。
(三)具有必定期限
控制有必定的期限,不得对违法人进行无限期的控制。依据刑法典第38条、69条、第41条之规则,控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越3年。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1日折抵刑期2日。依据第40条之规则,控制期满,履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许寓居地的大众宣告解除控制。
(四)由公安机关履行和大众监督改造
控制的履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由于控制是一种开放性的惩罚办法,故也离不开大众的监督。事实上,刑法典第39条所规则的“恪守监督”,也便是恪守大众的监督。这充沛表现出控制是我国专门机关与大众相结合的司法道路实践经验的创造性产品。
控制惩罚期间的责任
控制期间约束违法人的必定自在。这是控制差异于免予惩罚处分之要害。依据刑法典第39条之规则,约束自在的内容是:
(一)恪守法令、行政法规,恪守监督;
(二)未经履行机关同意,不得行使言辞、出书、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在的权力;
(三)依照履行机关规则陈述自己的活动状况;
(四)恪守履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则;
(五)脱离所寓居的市、县或许迁居,应当报经履行机关同意。可是,对违法人的劳作报酬不得进行约束,即关于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在劳作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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