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应如何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15:19《方法》规则,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求,能够在银行开立暂时存款账户。为确保存款人验资行为的真实性,避免假借验资,使用验资账户进行逃废债款、欺诈、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方法》还规则,因注册验资开立的暂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称号共同,验资期间,该账户只收不付。
注册验资的存款人经工商行政处理部门核准挂号后,可依照根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供给相关证明文件,向开户银行请求处理账户性质改变手续,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可将暂时存款账户改变为根本存款账户。
注册验资的存款人未经工商行政处理部门核准的,在验资期满后,应依照吊销银行结算账户的要求,向开户银行请求吊销暂时存款账户。为了确保出资人的合法利益,避免盗用、骗得出资人的资金行为,对吊销的账户资金应退复原汇缴人账户。注册资金以现金方法存入,出资人需求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用身份证件。
为什么存款人的账户信息材料改变后,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处理改变手续?
答:存款人的账户信息材料首要包含存款人称号、开立账户时供给的有用证明文件信息、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它是银行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重要依据和历史记录,是银行为存款人供给付出结算服务的必要条件。假如存款人账户信息材料改变而不及时到开户银行处理改变手续,会影响存款人的资金收付结算,影响存款人的资金安全,例如银行在付出大额金钱时,除核对存款人签章外,有必要时还需与存款人进行承认,若存款人的联系人、电话等改变后不及时告诉银行,可能会影响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因而,为维护存款人的资金安全,确保存款人的正常收付结算,存款人的账户材料改变后,应及时向开户银行处理改变手续。
依据账户处理的要求,存款人下列账户材料改变后,应向开户银行处理改变手续:
(1)存款人的账户称号;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
(4)注册资金等信息;
(5)其它材料。